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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92G/2022-000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2-03-01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3-0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重点宣传工作计划表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签发单

                                                   银川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保蓉,电话:6888767)

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做好民政宣传工作,以更有效、有力的举措,对外讲好民政故事、传播好民政声音,用宣传扩大影响、提升形象、推动发展,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更了解、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助力新时代民政事业更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航向,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宣传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区市党委部署要求,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担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创新,全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从总体上建设一个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现代民政。

二、民政宣传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宣传原则

一是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姜继琴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在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是宣传先行、步调一致的原则。要在各项民政工作正式展开之前,多形式、多层次地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争取社会广泛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在宣传中,要统一宣传口径,组织规模较大的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三是正面引导为主、发挥监督作用的原则。加强对民政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同时密切关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宣传目标

总体目标:2022年,配合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和报道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使民政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为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民政宣传工作的载体、内容

(一)宣传渠道

1.传统媒体

(1)报刊媒体。主动对接《宁夏日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银川日报》等报刊,报送特色稿件。

(2)电视媒体。借助银川电视台等平台,利用相关民政工作重要政务活动和清明、重阳等重大节日,组稿深度报道民政工作。

2.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加强与“新消息报”、“银川晚报”等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对接,提供有深度的宣传稿件,力争上稿率。运用“银川民政”微信公众号,开展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微宣传”增强宣传传播力。

门户网站。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在网站上及时更新民政工作动态。

其他方式。一是加强可视化宣传,通过抖音、今日头条、视频号、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二是鼓励各县(市)区报送主流媒体采编的文字、视频稿件。三是各基层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利用横幅、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宣传。

3.政务信息

及时向自治区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报送简报和调研报告等信息,做到“重要信息不漏报、重点信息不缺报、应急信息不迟报”,同时各科室、基层单位每季度组织1-2个有深度的信息专报,展现民政工作。

4.社会宣传

一是结合本行业特点,借助政府开放日、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月以及救助开放日等活动,在市区重要地段利用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民政业务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宣传覆盖面。

二是积极调研走访,到基层、到民政服务对象家中进行政策宣讲,宣传民政政策。

(二)宣传内容

1.政治理论宣传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

(2)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廉政文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主要宣传学习内容。

(3)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工作贯穿全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讨。

(4)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四史”宣传教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任务开展情况有序推进宣传工作。

(5)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做好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社会宣传工作。

(6)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利用“保密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月”“国家安全日”等节点,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2.业务工作宣传

(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宣传银川市民政工作动态和成效。重点宣传养老服务、救助服务、殡葬服务、基层治理、社会事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亮点工作。

(3)宣传民政战线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总结近年来民政设施建设、政策解读、机制创新、疫情防控等创造性工作,宣传民政好人好事。

(4)宣传民政工作中的人文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宣扬以人为本、大爱民政的人道主义精神,培育爱岗敬业、奉献为民的职业情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进一步认识做好民政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提高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能力,主动与新闻媒体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密切关系,争取为宣传民政工作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充实宣传队伍力量,做到宣传工作有人管、有落实。各部门要把民政宣传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二)落实责任,认领任务。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信息报送、联系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先审核,把好数据、文字关(尤其是专业名词、总书记讲话内容、会议名称、重要领导人姓名、涉敏感话题等)呈送分管领导审签,并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签发单》,准确无误后才能对外发放、发布,避免出现舆情问题。未按程序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或内容不准确的,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各单位(科室)每月报送信息或主流媒体采编的动态视频稿件最少1篇(其中,基层各单位需报送业务信息及学习信息最少各1篇),局办公室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民政厅、市委信息处、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邮箱。各科室、基层各单位每年被民政厅、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媒体采用稿件不少于3篇。除按时报送信息外,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需每季度报送1次宣传工作资料,包括开展的所有业务、学习的图片及文字说明(图片及说明均按时间推进顺序放至word文档内,时间地点主题主要人物要素需齐全)视频资料单独打包,与word文档一起以单位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等,以上信息及图片、视频资料的文件夹均报至局办公室保蓉处(图片及视频资料每季度末28日统一报送)。

(三)深入挖掘,宣传到位。各单位(科室)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在撰写的新闻稿件、经验材料、亮点材料以及提供的报道素材上多花心思,要在出新、挖深、写精、重实践、显实效方面下功夫,把宣传报道重点放在进一步打造民政形象和全面落实民生工程上,突出报道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新成就。宣传联络员要准确把握业务新闻稿件的专业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在投稿上注重精准和效率,了解各类媒体的稿件要求,熟悉其阶段性宣传重点,结合需要和特点进行精准投稿,提高新闻稿件的采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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