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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92G/2025-0007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12-18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18
名 称: 银川市民政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自评报告

 银川市民政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自评报告

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5年银川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对照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及《银川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梳理自查年度普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普法基础保障

1.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一把手”职责清单,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切实加强对民政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督促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普法责任,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有效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2.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市民政局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出的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2025普法计划,完善《银川市民政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3.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按照普法工作要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在工作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费用列入全年预算,完善软硬件基础建设,保证了普法工作需要。

(二)提升普法教育质效

1.抓好“关键少数”普法教育。压实“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交流研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列入集体学法主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法规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2.强化干部职工主动学法。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和各类培训计划,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0学时,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另外,将普法对象扩展至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社会组织等,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相关法治培训等,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网络,确保法律知识传递无死角,实现民政领域法治意识全面提升。

(三)压实民政普法宣传

1.落实部门履职普法。各科室、基层单位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各项业务中,采取学习培训、法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普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全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结合“中华慈善日”,举办“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题培训班。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核心任务,举办银川市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启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社区”活动,开展防诈骗主题宣传,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政策引领,对新版《婚姻登记条例》宣传解读,印制宣传彩页2000份,倡导文明婚俗。“清明节”“520”“六一”等特殊节点,通过海报推送、现场宣讲等形式,强化殡葬、婚姻、儿童福利等领域政策普及,切实提升群众对民政法规的知晓率与守法自觉性。

2.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联合自治区民政厅在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功举办《宁夏慈善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培训人员80余人,发放《宁夏慈善条例》单行本200余份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普法志愿活动,印制并发放了通俗易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手册3000余本,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3.创新普法载体宣传。坚持“线上+线下”双轮驱动,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依托“中国普法”公众号、“银川民政”开展日常学习,通过参与普法竞答提升学习成效。举办“干部大讲堂”5期,学习民政领域政策法规。结合基层审核审批工作中关注度高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财产界定等特殊情况整理12个具有代表型的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典型案例,下发至各县(市)区,用于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结合“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将法治宣传融入走访帮扶。开展民政法律政策进机构、进家庭等活动,常年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服务。

4.涵养民政法治文化。在民政服务机构窗口、社区服务设施场所,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制作推进婚丧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传播影响力的作品和节目,制作发放《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摘编》5000份,银川市《手绘|跟着地名追溯城市记忆》系列图文成功入选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主办的2024-2025“宁”聚正能量宁夏网络文明建设精品征集评选活动网络正能量图片组,讲好民政学法用法和法治文化故事,通过优质普法产品广泛宣传法治精神。

二、存在问题

市民政局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在落实“谁执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素养显著提升,局系统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履约规范性等进一步提高,全局普法用法氛围浓厚,但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普法队伍能力还需加强,在调动服务对象积极参与方面还需要持续用力

三、下一步举措

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市民政局将在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发掘问题和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不断加大普法投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完善在民政领域普法的措施,提升民政法治水平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全领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学习研讨、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形式,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提升民政普法实效。深入开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各类宣传载体作用,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在执法和社会治理过程中进行普法,征集编制以案释法案例,充分发挥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积极推动宪法及基本法、民政业务法律法规进机关、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场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

(三)落实普法经费和队伍保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普法活动经费投入,用足用好普法工作经费,建强民政系统普法队伍,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普法辐射作用,鼓励和引导普法工作走进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银川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银川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标准

得分

组织保障9分)

制定(每年修订)本系统、部门(单位)普法责任制清单一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4

未制定、修订四清单一办法3分,未向社会公布扣1分。

4

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计划),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

5

党委(党组)未专题研究普法工作扣1分,未制定、未报送年度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计划)扣12分,制定未落实的扣13分。

5

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工作(31分)

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部门(单位)正职带头讲法,全年不少于1次。

5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不好的扣13分;部门(单位)正职未开展年度讲法的扣2分。

5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10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

10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考法工作。

4

未按要求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组织考法的扣14分。

4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标准

自评得分

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工作(31分)

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8

未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扣8分。

8

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全年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至少1次(现场或通过网络庭审)。

4

未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扣2分;未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的2分。

2

2

面向社会普法

35分)

“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和节点,结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

“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

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节点没有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的扣8分。开展形式单一、效果不好的扣17分。

7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及时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12

未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的扣12分;开展不好的扣112分。

11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栏、橱窗、电子屏等对外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

7

未利用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的扣7分,开展不好的扣17分。

7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8

未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的扣4分;未向社会发布案例的扣4分。

8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标准

自评得分

创新普法工作

25分)

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注重依托本部门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新政务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8

未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扣8分;法治宣传内容不准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17分。

8

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普法短剧、微视频、法治宣传海报及法治文创产品、法治宣传品等。

6

未制作普法产品的扣6分。(结合部门 职责和实际,制作任何一项即得分)

6

充分利用其他社会力量、公益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6

未开展普法志愿活动的扣6分。

6

积极参加普法公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参加法治宣传理论研究、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法治文化活动。

5

未参加过普法公益作品征集、普法公益活动的扣5分。

5

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个人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3 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4 分;集体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4 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5 分;个人或集体获自治区级通报表扬的加12分。

在自治区级以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中获奖。

获得自治区级奖励的加2分,获得国家部委奖励的加3分。

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5分。

说明: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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