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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7-30765 发布日期:2017-09-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 银川市回民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银川市回民殡仪馆是隶属于银川市民政局的殡仪服务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银川市及周边地区的社会各界已故的回族群众提供墓穴制作、安葬等系列化殡仪服务。

  (二)单位内部构成情况

  2016年单位内设4个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殡仪服务业务室和殡仪大厅便民业务窗口。

  (三)单位人员情况基本情况

  2016年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单位自聘业务员和司勤人员12人,绿化管护人员6人。

  (四)决算编报构成: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决算编报包括部门决算报表和填报说明附表、量化评价表、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二、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73.87万元,收入合计873.8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03万元,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65.28万元。合计941.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35.34万元。减少原因是自治区核拨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本年未在我单位下达。

  2、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0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22万元。年末结余138.73万元。合计941.18万元。

  (二)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87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收入5.35万元,2081004殡葬收入861.89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费收入2.4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4.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35.34万元。减少原因是自治区核拨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本年未在我单位下达。

  (三)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2.45万元,其中: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34万元,2081004殡葬790.54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2.4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159.22万元。

  (四)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3.87万元,收入合计873.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减少18.2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11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2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39.1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8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0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95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38.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8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余51.5万元。

  支出和结余合计939.15万元。

  (五)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42万元。其中: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34万元,2081004殡葬支出788.51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45万元。减少原因是自治区核拨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本年未在我单位下达并由我单位办理支付。

  (六)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4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0.03万元:基本工资18.3万元,津贴补贴12.7万元,奖金12.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81万元,绩效工资3.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9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89.11万元:办公费0.91万,手续费0.09万,水费0.09万,电费21.71万,邮电费0.79万,取暖费15.08万,物业管理费0.14万,差旅费0.49万,维修费571.13万,租赁费2.16万,劳务费59.26万,工会经费0.37万,福利费0.03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2万,其他交通费用0.5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2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3万:退休费5.34万,医疗费0.94万,奖励金0.03万,住房公积金4.1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万。

  4、其他资本性支出8.25万:办公设备购置4.97万,专用设备购置3.28万。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85.45万元。减少原因是自治区核拨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本年未在我单位下达并由我单位办理支付。

  (七)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37万: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公务接待费0.37万。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厉行节约要求,公款出国和公务接待数与上年相同为0。因公出国组团数为0,人数为0。公务接待批次为0,人数为0。2016年购置车辆0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殡仪专业用车2辆。决算公务用车支出数9.42万。比年初预算增加3.05万,增加48%。分析原因年初预算按定额核定,实际单位地处贺兰山东麓,远离市区,车辆运行费与实际工作量匹配,故车辆运行费用高于年初预算。公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制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据实列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39万,增长17%。

  (八)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51.5万,年末结转和结余51.5万。

  (九)银川市回民殡仪馆2016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此项费用。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2016年政府采购墓穴制作及安装项目:水泥水刷石墓穴制作131.59万,草白玉坟头制作安装45.73万,墓区主干道硬化122.09万,合计299.4万。与上年相比,减少54.18万。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6年末事业单位资产总值为865.34万元,负债总值为9.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18.44%,在资产总值中,流动资产为148.23万元,占17%,固定资产717.11万元,占83%;在负债中:流动负债9.49万元,年末净资产855.85万元,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合理。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6年,银川市回民殡仪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开支,支出与年初预算相符。根据决算报表情况,对各部门所做的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为更好的做好预算打下良好基础。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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