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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92G/2024-00051 发布日期:2024-02-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银川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银川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为主线,围绕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四个示范引领,做好民政重点工作,立法普法用法全链条发力,法治化、标准化紧密衔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机关领导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2.周密安排部署。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将法治工作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2023年银川市民政局普法工作要点》《2023年银川市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关于学习贯彻民政业务领域法规政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通知》等文件。实施双学双提升工程,建立学习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周集中组织局机关在职在编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政策理论学习和会前学法,安排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8次。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3.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部署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按照我局机构改革和行政职能调整后的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更新四清单一办法,报送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并在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宣传普及。自觉把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聚焦民政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文件,加强养老、殡葬、社会组织等民政重点领域监管,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各类宣传载体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

2.拓宽学习渠道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组织单位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普法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网络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学习和考试,全局干部职工参学率达100%,结业率达100%,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在线答题,在局机关及基层各单位开展普法考试,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3.扎实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宣传。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性普法,推动八五普法有序开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普法进社区等活动,利用3·15国际社工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5慈善日、9·9重阳节、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学习培训、广场宣讲、发放宣传单、法律宣传进社区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普法,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在清明期间,充分利用全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殡葬、低碳祭扫等方面的殡葬改革宣传。会同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单位在我市主流媒体组织集中宣传报道,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进行持续宣传。基层创新举措,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点、宣传栏,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出动宣传车、人员深入村居发放材料,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遵守《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法规政策,践行厚养薄葬、生态安葬等新时尚。在热门结婚登记日期,强化婚姻登记处宣传阵地建设,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婚俗,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鼓励新人喜事新办,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全面依法行政,落实民政行政职能

1.健全完善民政领域政策制度。制定出台《银川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通过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政策,进一步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印发了《银川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银川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为规范强化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出台了《银川市城镇地名命名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等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市级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协调机制。

2.规范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市民政局严格对照《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规范一线人员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科学执法、精准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农村低保、养老机构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检查,开展了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表、人员名单、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00%全覆盖,对列入事项清单的被检查主体实行差异化抽查,并将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行政检查事项结果等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3.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均衡发展

1)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银川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机构主体三个责任,着力构建闭环式落实体系,对全市451家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累计检查767次,排查安全风险隐患837个,全部整改销号,切实保障了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社会兜底保障务实有效。扎实落实十项救助举措,惠及8.8万名困难群众,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金3.8亿元。全市通过实施低保扩围增效,落实落细低保准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刚性支出扣减和渐退期、完善单人保政策四项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去年同期3.4万人增加到4.03万人,同比增长18.5%,城乡低保金发放金额由去年同期2.01亿元,增加到2.22亿元,同比增长10.4%,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资金投入不断增加。

3)基层治理根基扎实高效。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发挥社区党委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居民主体意识,完善民主协商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基层民主六步工作法六公开监督机制。督导村级“55124”民主议事制度,规范议事程序执行。组织开展民主协商月”“网格员大走访”“社区大联动等活动,引导基层群体参与基层自治。

4)社会组织管理有序。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新批准成立实体党支部2家、功能型党支部16家,党员数达到76名,覆盖社会组织53家,正常活动的市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90%,选派36名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市直管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实现了全覆盖。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审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415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2家,纠治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9家。瞄准联动治理切入点、监督管理发力点、培育孵化突破点,聚力打造全区规模最大的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平台,为初创期、发展期、品牌型社会组织提供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全市新增注册类社会组织53家,社会组织(含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866家。

5)基本社会服务均衡优质。组织实施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投入2989.51万元打造银川市节地生态安葬示范园项目,深入推进殡仪服务标准化试点。探索打造全区首家公园式婚姻登记场所,全面落实婚姻登记区内通办。着力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推动金凤区北部片区3.86平方公里(5790亩)移交工作,完成星河街街道管辖范围129.04平方公里的界线确定。

二、取得成效

(一)积极争取试点打造。一是争取国家级试点1项(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地区),为全区、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二是争取自治区级试点5项(“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社会组织电子证照改革试点、全区居家和社区改革创新试点地区、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地区),探索推行“未来社区139模式”,获得区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3家社区入选国家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电子证照改革试点;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调研组对银川市多元化“银居安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给予高度肯定;在永宁县人民公园打造全区首家“公园式”婚姻登记处。

(二)亮点创建掷地有声。一是坚持养老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聚力实施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地方攻坚计划,全面提升10项评价指标,改造提升30家老年助餐点、老饭桌,为全市16443人次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六助+N”“喘息服务”,对900户有需求老人家庭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打造“塞上银享”养老服务金字品牌。其中“社区食堂+多元助力”的经验做法被中国社区报面向全国发表推广,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获得自治区民政厅全区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支持 200万元,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大团结社区、灵武市临河镇临河村入选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创新实施“六社联动”,打造自治区级“五社联动”示范社区18家,全面推行“15520”银川网格化治理模式,全面启动全市首批10家社区慈善基金试点。其中6个社区治理做法经中组部评选为全国“先进典型社区”案例,银川市“发展社区慈善基金创建幸福家园”的典型经验做法经自治区民政厅向全区推广。

(三)合力攻坚破除难点。立足民生项目为人民,协调联动市直各部门,着力解决了9个长期未竣工及低效运行项目。其中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面启动运营,首批入驻社会组织16家;银川市精神病康复中心完成管理权属移交,引进银川鸿慈精神专科医院投资1000万元进行功能恢复改造,计划2024年初投入运营;银川市颐养老年托护中心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引入北京幸福颐养投入800万元进行改造提升,计划2024年初投入运营;银川市爱心护理院二期竣工验收,引进北京光大汇晨开展运营;启动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计划年内完成主体建设,2024年投入使用;依法收回低效运行的阅海万家D区日间照料中心、清水湾精神康复中心,完成园林场日间照料中心、滨河景城日间照料中心移交辖区民政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民政局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素养、行政执法规范性、合同签订前法律顾问审核及履行规范性等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浓厚,但在工作推进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殡葬领域法规政策仍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目前殡葬工作主要法规依据是2013年修正的《殡葬管理条例》,至今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缺乏法律支持,没有强制保障措施。如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只规定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具体工作中无法操作。建议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出台殡葬管理相关法律,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殡葬管理的职责,明确违法行为强制处罚措施,建立殡葬领域法律规范。

(二)基层监管服务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县(市)区基层监管服务工作人员要么是兼职,要么没有人员编制,服务力量薄弱。如三区两县一市只有1个县保留殡葬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其他县区殡葬机构改革全部撤销,人员编制合并或转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长期受制于没有编制、没有经费等情况,存在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银川市6个婚姻登记处除兴庆区婚姻登记处属于事业单位,其余5个婚姻登记处均是无机构、无编制、无经费的状况,婚姻登记员不固定、流动性较大,服务用房面积不达标。建议能够从顶层设计把婚姻登记机构纳入事业单位范畴,并给予相应的人员编制及办公经费、服务用房。

(三)联动监管机制仍需进一步建立。目前执法权全部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并下放至县(市)区,但民政部门作为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没有处罚权力,权责不相统一,监管缺乏现代技术手段,治理殡葬突出问题难度大、成效差。社会组织管理由于业务主管、行业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参与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完善,运管衔接不畅带来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取缔难,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执法监管难、社会组织注销清退难等短板,需要尽快补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切实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抓实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双促进、双落实

(一)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基本社会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抓实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民政项目提质、养老产业提效、社会服务提升,奋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新局面。

(二)强化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持续对标对表自治区“1+37+8”系列文件要求,紧盯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护理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健全部门联动、市县会商、季度分析研判、明察暗访等机制,常态化对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守牢安全底线。完善总体应急预案、行业监管科室(单位)行业应急预案、局属各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各民政服务机构应急预案,形成局、行业监管科室(单位)、民政服务机构三级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落地实处。

(三)计划出台的主要政策。2022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地名管理条例》。银川市现有的《城镇地名命名办法》自2013年起施行已十年有余,因机构改革,原办法中的职能分工已不再适用,同时,原办法已不适用于银川市现有的城镇规划,为进一步明确民政、市政、审批、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部门职责,规范银川市地名命名流程,加强部门沟通,减少不规范地名使用,拟计划于2024年重新修订《银川市城镇地名命名办法》。

(四)计划完成的主要指标。一是扎实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3000名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六助+N”居家养老服务,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建成社区智能养老场景及适老化产品体验中心30家。二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打造医养结合示范项目5个,新增旅居康养中心7个,打造旅居养老精品路线5条,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投资额年增长10%。三是增强特殊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力度,接续为全市1.5万名60岁以上低保对象购买综合救助保险,为1000名困难儿童提供科学化专业化精准化关爱服务,稳步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新增县区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6家。四是深化“六社联动”赋能社区治理,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持证社工、10家备案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慈善基金20家。高效运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初创型社会组织20家,分批分次举办覆盖500家社会组织的政策培训。

(五)计划推进的重大项目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地方攻坚工程,确保10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争取国家、自治区600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纵深推进民政领域信息化提标工程,建设银川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银川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三是高标准打造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续建项目,确保2024年底交付使用,切实提升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四是全力推进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银川市颐养老年托护中心项目、银川市精神病康复中心项目、银川市爱心护理院项目等民生项目运营提质增效。

(六)计划实施的重点活动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全国社区食堂现场观摩会在银川举办,向全国推广“塞上银享”养老服务金字品牌。二是高标准举办宁夏第二届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论坛,争取推介项目、签约项目、累计签约资金在第一届基础上全方位突破。三是积极争取全区民政系统现场观摩会在银川召开,持续宣传推广银川民政事业先进典型经验。四是做好为困境儿童提供幸福养育关爱服务、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改造提升老年助餐点20家、提升养老育幼服务等四件“十心实事”全面完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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