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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7-00528 | 发布日期: | 2017-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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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名 称: | 银川市2016年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
截止2016年12月末,全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893户43072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588户17849人,占城市人口的1.2%;农村低保对象18305户25223人,占农业人口的5.0%。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64亿元(不含各项补贴),其中:城市低保金7745.1万元,农村低保金8660.1万元,城市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差达到33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4元;农村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差达到27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元。
2016年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733人次,退出城乡低保6690人次,净减少城乡低保对象195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城乡低保对象3810户5144人。
综合上述数据分析,全市城乡低保金月人均补差水平相比上年同期均有所提高,低保总人数略有下降。补助水平提高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自治区《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宁民发[2016]38号),2016年4月1日开始,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4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3150元,涨幅分别达到15.8%和31.3%,城乡低保对象低保金补差水平大幅提高。二是在自治区提高低保标准的基础上,银川市印发实施了《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水平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6]36号)。按照分类施保、补差有别、突出重点、同步提高的原则,在维持现有城乡低保准入政策不变的基础上,依据困难程度界定保障对象类别,参照同期城市居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了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实际补差金额。
城乡低保总人数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区市民政部门的大力督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下,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大低保审核和核查力度,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新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对原有低保家庭分批次进行复核和信息比对,通过核对机制和审计核查等手段,将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超出低保审核审批标准的低保户,依规及时清退出低保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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