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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8/2021-00040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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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名 称: | 2021年二季度特困供养人员情况通报 |
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特困人员1218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475人,集中供养率为38.9%,分散供养人员743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含各类补助、补贴)818.84万元,其中集中供养422.67万元,分散供养396.17万元。
从供养对象分类情况看,按年龄分类:老年人596人、成年人620人、未成年人2人;按户籍分类:农村户籍886人、城市户籍332人;按自理能力分类:完全失能151人、部分失能407人;按残疾程度分类:重度残疾596人、一般残疾133人。
按规定,全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辖三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市财政承担60%,三区政府承担40%,两县一市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4月份下达上半年市级配套预算资金73.95万元。
目前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仍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即每人每月833元)、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即每人每月1250元)。分散供养资金由各县(市)区民政局逐月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实际供养人数直接拨付供养机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