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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92G/2026-00015 发布日期:2026-01-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银川市2025年第四季度城乡低保、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及特困供养等情况说明

银川市2025年第四季度城乡低保、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及特困供养等情况说明

城乡低保: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662540376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82712768人,占非农业人口的0.53%;农村低保对象1779827608人,占农业人口的5.69%112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6043.94万元(不含各项补贴),其中:城市低保金9677.47万元,农村低保金16366.4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达到677,农村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达到559元。

特困供养: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特困人员11591169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072.28万元。目前,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250元。分散供养资金由各县(市)区民政局逐月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特困人员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实际供养人数直接拨付至供养服务机构。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对年满8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具有宁夏户籍老年人,按照80-89岁城乡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450元,90岁以上城乡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截至12月底,银川市享受高龄低收入津贴的城乡老年人共有6905人,发放金额4291.99万元。

临时救助: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4297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68.24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和《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确认的程序,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边缘家庭106820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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