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 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5-00014 | 发布日期: | 2015-07-23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4号提案的答复 | ||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政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移交辖区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银川市民政局“四权分离”工作方案,辖区所属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提案所述的银新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安家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于2015年2月底已全部移交到三区民政局委托管理,市民政局与三区民政局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根据我局为老服务工作小组近期对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测和督办,目前三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与以往相比有了明显的改观。
2、根据市政府《银川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银民发【2012】162号)精神: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运行保障经费由市财政和市辖三区财政承担,每年给予每个社区老年活动中心5万元,市财政和市辖三区财政各承担补贴标准的50%。市民政局每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经费足额拨付到辖区民政局,并定期就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市民政局引进社会组织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以签订协议委托管理形式产生的,并采取第三方外评价机制,对社会组织进行考核验收,没有以承包方式来管理运营。提案所述的五里湖畔和清水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没有以承包的方式来管理运营,市民政局与以上2家社会组织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现已移交到辖区民政局委托管理。
联系人:潘国蕾 联系电话:6888764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7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