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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92G/2025-00014 | 发布日期: | 2025-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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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5年银川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2025年银川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并定期报送推进情况。
银川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银川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及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二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年,全面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完善“四个体系”,坚定推进“两个着力”,扎实开展“一个统领六大行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守正创新、精耕细作、凝心聚力,在实施“五八”强首府战略,加快建设“双示范市”中彰显民政新担当新作为。
全市民政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镇(街)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农村老饭桌覆盖率达到35%,力争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新建居住小区养老配套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覆盖率100%;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覆盖率100%,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覆盖率达到80%以上;镇街民政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年度募集慈善款物600万元,福利彩票年度销售突破500万元;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占比40%;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80%以上,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法”制度,创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半月讲”制度,持续强化政策理论武装,深入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对民政领域改革任务的部署。加强党性教育,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抓好围绕主线办实事活动,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抓实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
(三)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开展“为民爱民,暖心民政”机关党建品牌矩阵创建,多措并举推进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推行“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更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服务保障民政领域各项改革任务有效实施。深化党建带工建、妇建和团建,开展困难职工慰问关怀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做好团员青年教育引导等工作。
二、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四)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大老龄工作的统筹力度,召开银川市老龄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老龄委办公室主任会议,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新时代“塞上银龄行动”,评选优秀银龄志愿团队。发挥“塞上乐龄”老年大学作用,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五)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机构一级以上占比达到80%,新(改)建镇(街)综合养老中心7个,提升改造社区食堂15个,更新升级日间照料中心,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做好“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工作,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试点任务。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配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上线银川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构建机构、居家、社区、家庭联动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化监测、数据化管理。打造集养老文化展示、适老化环境体验、养老服务实训为一体的银川市养老指导中心。
(六)推进医养深度融合。落实《银川市医养结合型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盘活桃李春风、幸福颐养等3个康养示范点,培育隆光、金翠芳庭等3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扶持贺兰县、灵武市中心敬老院等19家机构完善配套设施及服务,全力打造“银有颐养”品牌。配合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社区健康管理,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床位补贴,持续为特殊家庭失能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六助+N”服务。
(七)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协助民政厅办好2025年宁夏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活动,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养老服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推动养老机构“开门办院”,推进国企、民企参与养老产业。支持老年人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建成智慧养老场景体验点6个,打造银龄产品展示销售示范点,推进旅居养老项目,培养养老护理人才,服务银发经济发展。
三、推进精准保障行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八)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举办两期社会救助暨核对业务培训班。聚焦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综合施策,优化调整低保“单人户”政策,探索创新“物质+服务”“慈善+救助”等模式,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应用,结合大数据比对和铁脚板摸排,协同相关部门完善专项救助制度,推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和产业帮扶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形成“一户一条救助链”。高质量推进银川市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和兴庆区综合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建设,打造银川救助模式。
(九)强化服务保障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链接慈善资源、社会力量、个人志愿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参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综合评估低保、特困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出台《银川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着力推广“救助通”小程序在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复核过程中的应用,进一步拓宽救助申请渠道,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
四、推进精致服务行动,做实基本社会服务
(十)拓展儿童权益保护服务。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整合服务力量,完善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关爱保护网络,分级高效运营市、县(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强化困境儿童帮扶,完善困境儿童、流动和留守儿童数据库,持续开展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留守儿童年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困境儿童幸福养育行动,精心为600名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团体辅导等多维关爱服务。
(十一)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打造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阵地,完善管理服务流程,助力康复服务,推进金凤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投入运营银川市精神康复中心,推进民政兜底保障的精神障碍患者转送至精神康复中心集中托养。
(十二)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完善《银川市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办法》,深化塞上湖城地名文化保护利用,加大历史地名文化宣传。深化平安边界建设,配合完成第五轮蒙宁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组织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培育地名文化品牌,支持打造闽宁镇地名文化展示馆,挖掘贺兰山葡萄酒等地标文化名片,助力乡村振兴。
(十三)强化婚姻登记管理。深化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推广婚育“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持西夏区建成公园式婚姻登记场所,金凤区建成集婚姻登记、婚俗文化展示为一体的婚登处,探索“婚姻登记+服务+文化+经济”,发展甜蜜经济。配合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积极宣传引导文明向上婚恋观,提升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水平,推广兴庆区新婚夫妇“180天幸福养成计划”,开展家庭婚姻辅导服务。
(十四)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修订《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8—2035)》,科学合理布局殡葬设施,提升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覆盖率。推广应用宁夏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开展惠民殡葬减项降费优服务行动,制定基本殡葬服务指导目录清单,规范管理殡葬行业秩序。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落实惠民殡葬奖补政策,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引导丧葬风俗转变,逐步回归殡葬服务公益属性。
五、推进精细管理行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十五)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功能型党组织组建、指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提高党组织组建率。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强化重大活动事项前置审查,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培育出壳社会组织15家,入壳社会组织30家。优化社会组织结构,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隶属关系,做好社会组织年审、评估工作,抽查审计社会组织30家,提升监管效能。
(十六)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事业发展体系,理顺市、县(市)区慈善组织关系,发挥市慈善总会平台枢纽作用,实现资源整合、资源共享、资源流通,打造集慈善资源、慈善组织和慈善文化为一体的慈善服务联合体。大力发展行业慈善、人人慈善,广泛开展会员走访、企业拜访、商会回访等活动。围绕“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节点,广泛宣传公益慈善,实施“银川市社区慈善基金”线上募捐项目,新增社区慈善基金20家,不断提升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全年募集慈善款物总量达600万元以上。
(十七)创新福利彩票运营管理机制。实施福彩销售服务水平大提升行动,健全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体系,弘扬福彩文化。新增怀远夜市、览山公园等销售点位,力争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
六、推进精彩宣传行动,加强民政文化建设
(十八)传承弘扬民政文化。聚焦民政政策、先进典型、民生保障成效,推进敬老爱老的孝道文化、扶危济困的民本文化、现代健康的婚俗文化、文明生态的殡葬文化、乐善好施的慈善文化建设。打造银川市民政文化展示馆,加强民政领域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宣传。创新手绘地名、动画政策解读、海报先进人物访谈等形式,进一步讲好银川民政故事,传播好民政声音。
(十九)统筹做好主题宣传。优化“银川民政”官网、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渠道,联动各县(市)区民政系统宣传阵地,形成全市民政宣传矩阵。结合清明节、民族团结进步月、慈善月、敬老月等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法律法规释义。坚持民政内部宣传和社会外部宣传相结合、民政专题活动和媒体专场宣传相结合,经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寒冬送暖”“护航‘童’行”“情暖夕阳”等主题宣传活动。
七、推进能力提升行动,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二十)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消防演练。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对老旧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
(二十一)深化民政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强化民政领域“会前学法”宣讲解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主动执法意识,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探索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综合执法体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平台运用,确保执法活动规范有序。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十二)强化规划引领项目支撑。编制银川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殡葬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和数据统计等工作,做好“十四五”终期评估。争取“两重”项目资金支持,实施灵武市东塔镇等7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银川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暨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银川市殡仪馆火化设备等项目建设,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安全服务设施。
(二十三)扎实推动行业作风整治。持续巩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抓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做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治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专项行动。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深入落实“事前提示事中督办事后通报”工作推进机制,提升执行效率。按月举办“开门办实事”活动,坚持开门搞评议、办实事,虚心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等各界人士监督。
(二十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四强”能力作风提升年,发扬民政干部“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推行“5D”执行落实机制,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锻造求实务实落实真实民政干部队伍。始终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持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专业、经历结构,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强化“两榜四机制”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能上能下的重要参照依据。
附件:1.2025年“暖心民政”10件实事清单
2.2025年度规划和政策清单
3.2025年度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4.2025年度重点会议培训活动清单
5.2025年度银川市民政系统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2025年“暖心民政”10件实事清单
1.老年人助餐点提升改造项目。改造提升15家老年人助餐点,完善助餐功能设施,更新更换厨房设备,帮助更多老年人实现居家社区助餐需求。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2.困境儿童幸福养育关爱项目。选定600名特殊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个案咨询、危机干预、社会融入等关爱服务,护航困境儿童身心健康。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市救助管理站、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3.特殊困难群众取暖就学救助项目。落实特殊困难群众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政策,计划为约1.1万户困难群众发放采暖补贴58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约500名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放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金190万元。
责任领导:陈学忠
责任单位:市低保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4.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项目。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护理“两项补贴”制度,以助浴、助洁、助餐等服务形式,为6000名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5.提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项目。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为市辖三区农村道路、庄点、合作社等处安装3.5万块标准二维码门牌。探索智慧地名标志商业化运用,助力“妙选银川”名优产品进城,快递农资进村,方便百姓出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科技、人才、资源链接优势,募集资金50万元,开展乡村振兴、促农增收、科技助农等多样化帮扶,助力特色农产品销售、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家庭帮扶、服务“一老一小”。
责任领导:王芳 高新平
责任单位: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6.慈善捐赠关爱特殊困难群众项目。全年募集慈善款物600万元,主要定向为落实各类救助政策之外仍然困难的“小百分比”群众和享受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战士父母,以及困境儿童、困难老年人发放慰问款物。
责任领导:陈学忠 陈伟龙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市慈善总会、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7.银发消费增进老年人福祉项目。争取自治区民政厅适老化改造“焕新”资金1亿元,补贴老年人购买家装产品、老年人用品,惠及至少1万名老年人,拉动消费约3亿元。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8.惠民殡葬减项降费优服务项目。推进殡仪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推动全市19家殡葬服务机构整合服务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宣传,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惠及人数3000人以上。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市殡葬管理所、市殡仪馆、市回民殡仪馆、市榆树沟汉民公墓管理所、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9.优化民政服务高效便捷项目。推广运用宁夏“救助通”小程序,实现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一键通”。全市婚姻登记场所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推广婚育“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跨省通办”。
责任领导:陈学忠 王 芳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市低保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10.民政服务人才培养项目。打造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4个,对接高职院校开展实训培训1000人(次),免费培训养老机构内养老护理员500人(次)。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附件2
2025年度规划和政策清单
一、重点规划
1.编制《银川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责任领导:陈学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编制《银川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3.修订《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8—2035)》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市殡葬管理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规范性文件
4.印发《银川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责任领导:陈学忠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三、政策性文件
5.印发《银川市打造银发经济集聚地若干措施》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6.制定《银川市社区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管理规范》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7.制定《银川市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建设工作指南》
责任领导:高新平
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8.制定《银川市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责任领导:高新平
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9.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银川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区划地名科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10.制定《银川市关于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
附件3
2025年度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试点工作
1.银川市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市救助管理站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2.全国殡仪服务标准化试点。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市殡仪馆
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
3.全国殡葬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市殡葬管理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4.兴庆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责任领导:陈学忠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兴庆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5.金凤区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金凤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6.自治区级村(居)儿童之家服务管理标准化试点。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市救助管理站
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
二、改革事项
7.创新推动“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机制。总结提升兴庆区“兴系你”、金凤区“金企救”、西夏区“慈善+救助荟”等县区综合救助做法,打造“银困有助”救助品牌。
责任领导:陈学忠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市低保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8.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着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培育和推动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探索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建设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镇街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配套支持银发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9.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制定《银川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理顺和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综合监管,协同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高新平
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10.加强困境(含流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分层分类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功能提升,高标准运营市、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责任领导:陈伟龙
责任单位: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市救助管理站(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11.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持续做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问题线索排查整改,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市殡葬管理所、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12.加快推进婚俗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婚俗改革行动,打造“公园式”婚姻登记场所,发展“甜蜜经济”。
责任领导:王 芳
责任单位: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13.完善慈善事业发展体系。健全“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综合救助机制,完善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责任领导:陈学忠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市慈善总会、各县(市)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附件4
2025年度重点会议培训活动清单
一、重点会议
1.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2月份)
2.2025年银川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3月份)
3.银川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9月份)
二、重点培训
4.全市民政系统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2月份)
5.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4月份)
6.全市社区慈善基金管理使用培训班(5月份)
7.全市民政系统财务统计培训班(5月份)
8.全市民政系统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6月份)
9.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班(7月份)
10.全市民政系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培训班(4月份、9月份)
三、重点活动
11.“塞上银龄行动”启动仪式(3月份)
12.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开放日活动(7月份)
13.2025宁夏养老服务业博览会(8月份)
14.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9月份)
15.2025年“敬老月”活动(10月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