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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1-0519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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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1-08-1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发布日期: | 2011-08-17 |
名 称: | 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特许捕捉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
发布时间 |
1986年1月20日 |
文件编号 |
无 |
项目类别 |
行政监管 |
行政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处理 |
罚款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
内容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处罚法》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公开方式/不公开理由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被处罚人 |
执法程序 |
简易程序:适用于在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前提下,对公民当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指除法律特别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罚案件外,其他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包括:现场检查(勘测)或询问笔录要求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 告知和申辩 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