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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1-0519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11-08-17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11-08-17
名 称: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特许捕捉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特许捕捉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发布时间

1986年1月20日

文件编号

项目类别

行政监管

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理

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内容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处罚法》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公开方式/不公开理由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被处罚人

执法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在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前提下,对公民当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指除法律特别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罚案件外,其他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包括:现场检查(勘测)或询问笔录要求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

告知和申辩

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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