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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6-0098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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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05 |
责任部门: | 市农牧局 | 发布日期: | 2016-04-05 |
名 称: | 银川市农牧局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按照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依据《银川市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正风肃纪,抓早抓小,将“三政两不为”整治融入到专项工作中,实施“六个一批”,实现“六个到位”,即着力发现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有影响案件,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努力实现氛围营造到位、线索排查到位、问题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教育震慑到位、成效巩固到位,使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作风状况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
二、治理重点
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农牧系统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党员干部作风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生冷硬推、故意刁难,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三阻四、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三政两不为”问题。
(二)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在惠农项目申报、审核,惠农资金发放等方面把关不严、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套取、骗取项目资金,巧立名目,违规收缴群众财物或处罚群众,违规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物等问题。
(三)农村“三资”管理方面。财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或白条入账,以及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到位等问题;截留、挤占、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党员干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变相发放福利、变相请客送礼、变相旅游等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转移到隐蔽场所,以及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采取分批办理、多头办理、收礼返现、增加桌面用餐人数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操办婚宴、乔迁、满月酒、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初)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农牧局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农牧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西存担任,副组长由市农牧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郝希奋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其他成员,机关各主管和各县市区农牧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牧局综合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协调重要问题线索及其处置方式,督促任务落实。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银川市农牧局届时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声势和氛围。在银川农业网设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栏和纪委书记信箱,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全面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线索排查阶段(4月份)
1、各县(市)区农牧局、各机关处室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反映群众身边的涉及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行业分工对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下达的项目资金以及惠农补贴等逐项梳理,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等。并对2015年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4月10日前完成存量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的清查和建档工作,并将线索排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市农牧局纪委。
2、各县(市)区农牧局每月对受理、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按照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侵吞挪用、 克扣挤占、优亲厚友等情况分类统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每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问题线索受理及处置情况报市农牧局纪委(表格见附件),对账销号。
3、各县(市)区农牧局要认真“去库存”,对4月10日前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抽调一批精干力量,快查快结,在6月底前完成存量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和处置工作。
(三)纪律审查阶段(5月—11月)
在线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各县(市)区农牧局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查纠,认真追究相关责任,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查办。对不属于农牧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本级纪委监察局。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对专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总结。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教育监管、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结合行业行风建设,完善评价体系,探索监督惩戒有效机制。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涉农项目补贴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和配套办法,规范权力运行。
各县(市)区农牧局、机关各处室要对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12月10日前报市农牧局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农牧局、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专项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有效方式,高度重视,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一是各县(市)区农牧局要根据要求,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逐项落实四个阶段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农牧局和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涉农惠农资金、项目的统计和问题查找工作,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如实掌握涉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结合查处的案件,完善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与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干部管理,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建章立制,强化担当。一是建立领导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通过强化领导、跟踪督导、帮助指导、压力传导,把责任划细分小,把任务细分到人,从而更有利于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成立巡察领导小组,在市农牧局党委领导下,纪委书记任组长,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农牧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巡察,重点督导“两个责任”落实,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查处情况。局党委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帮助指导协调、督促整改、推进落实。
(四)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对专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分管该项工作的监督责任。查处的典型案例、责任追究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个案剖析,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银川市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0951—6888415
银川市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951—6888405
银川市农牧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951--6888996
银川市农牧局专项行动举报邮箱:snmjzzrsk@163.com
附件:银川市农牧局系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台账。
银川市农牧系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类 型 | 问题线索 | 整治措施和效果 | 整治时限 | 责任人 | 整治效果评估意见 | 是否销号 |
党员干部 作风方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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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落实方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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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 管理方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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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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