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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6-0160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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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6-08-23 |
责任部门: | 市农牧局 | 发布日期: | 2016-08-23 |
名 称: | 2016年银川市种猪、种羊引进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银川市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扶持政策》(银农发[2016]1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组织实施好我市生猪、肉羊良种引进项目,进一步优化畜牧业结构,加速生猪、肉羊良种化进程,提高生猪和肉羊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银川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精农业”,通过引进国内外优质种猪、种羊,推广选种选配、杂交组合等技术,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步伐和纯种肉羊繁育保种力度,提高生猪、肉羊的生产水平,促进我市畜牧业向良种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银川市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扶持政策》(银农发[2016]120号)文件精神,2016年全年计划引进优良种猪1000头,每头补贴1000元;计划全年引进国内外优质种羊1000只,每只补贴1000元。
三、项目申报对象
种猪、种羊引进项目主要在银川市辖区内生猪和肉羊规模场(户)中实施,申报对象为生猪饲养规模在1000头以上,肉羊饲养规模在1000只以上,且在县(市)区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规模养殖场(户)作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项目实施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按照申报条件,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各县(市)区生猪、肉羊规模养殖场(户)先申报至辖区农牧局,由各县区农牧局上报拟引种养殖场(户)名单,再经过银川市农牧局、银川市财政局现场考察、审核后,根据各县(区)养殖数量、养殖规模、管理水平和引领作用等因素分配引种名额,初步确定养殖场(户)名单。
2、引种场的确定。由市、县区农牧局经各方面要素的综合考量后,挑选国内外具有种畜禽经营资质的、优秀的原种猪场、羊场,作为规模场(户)引种备选供种场,由养殖场(户)自行组织引种。
3、引种报备和初步验收。初步确定的养殖场(户)引种前须向市农牧局畜牧科报备,由市农牧局畜牧科和县(市)区畜牧技术推广部门根据需要安排技术人员同行进行引种工作。种猪、种羊到场后,由县(市)区农牧部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实地考核验收,考核采取现场测定、查验档案记录和票据等方式进行。
4、项目验收。年底由市农牧局联合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种猪、种羊引进项目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引种补贴,其它所有费用均由养殖场(户)自行承担。
五、项目实施时间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
六、项目实施的其他要求
1、引种的生猪、种羊规模场(户)各项养殖硬件设施良好,具备标准化饲养条件和繁育条件;消毒和防疫设施、设备达到动物防疫标准;各项生产、免疫记录完善;有饲草料加工机械、粪污处理设备。
2、引种的生猪、种羊、规模场(户)饲养量分别达到1000头和1000只以上,并且原则上每个养殖场(户)一次性引种畜在50头(只)以上,经以上条件审验合格后,方可参与到项目补贴的范围之内。对列入扶持名单的规模养殖场补助比例为该场全年引进种畜数量的20%,其最高补助数量不超过100头(只)。
3、引进种猪的条件:4-6月龄,体重50-80公斤,体型外貌特征符合杜、长、大(杜洛克、长白、大白),体征表现健康,具有较高种用价值的纯种猪。种羊引进项目以纯种杜伯羊、黑山羊、纯种滩羊做为引种繁育补贴品种,5-8月龄,种羊体征表现健康,具有较高种用价值的纯种羊。种猪、种羊价格由养殖场(户)同供种企业协商自行确定。
4、种羊引进的其他要求
(1)纯种羊保种繁育示范场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种羊引进示范场各基础母羊及种公羊必须建立完整的系谱档案和生产记录,各谱系品种清晰可查,羊只耳标佩戴完整可查。
(3)纯种羊保种繁育示范场杂交繁育与保种繁育需划分清晰,保障提供品种纯正。对纯种种羊各示范场必须饲喂、繁育4年以上,不得中途出售,遇到意外死亡,需要补充相应品种种羊。
(4)种羊舍建设要求,每只成年空怀母羊0.8平方米以上、种公羊4平方米以上、妊娠母羊1平方米以上、育成羊0.6平方米以上,应根据需要分配分娩羊舍。
(5)运动场面积应不少于羊舍面积的2 倍,选择易于排水的砂质土壤为宜,周围设围栏,围栏要结实,高度为1.5米以上。运动场地面可采用三合土、立砖或沙土铺面,四周应建有排水沟,达到平坦,中央高,四周低,具有良好的渗水性和弹性,易于保持干燥等要求。运动场应配备种羊饮水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实行目标管理,由市农牧局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农牧局配合完成各养殖场申报、引种、验收及种猪管理工作,为保证项目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成立银川市种猪种羊引进项目实施小组:
组 长: 郝希奋 银川市农牧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 王 勇 银川市农牧局畜牧主管
成 员: 段宏威 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杨 冲 灵武市畜牧局副局长
印 联 兴庆区农牧局副局长
吴继科 金凤区农牧局副局长
张小莉 西夏区农牧局副局长
杨雪霞 贺兰县农牧局副局长
刘玉生 永宁县农牧局局长
实施小组负责完成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及种猪、种羊的引进;组织举办引种技术培训班,制定选种选配、科学饲养管理等技术方案及措施。
(二)加强种猪、种羊使用管理,确保良种使用到位
为了使所引种猪、种羊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不仅要在引种的过程中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程序,还要建立一套严格的追溯制度,各县(市)区农牧局要为辖区引进种猪、种羊建档立卡,提供各项现代养殖繁育技术服务,并定期对所引种猪、种羊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对后代商品猪、育肥羊生产性能的了解,更好地指导银川市生猪、肉羊的生产,也为下一轮的引种计划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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