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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7-3947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28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牧局 | 发布日期: | 2017-09-28 |
| 名 称: | 关于加强全市禁牧和秋冬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农牧局、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重要指示及全区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降低草原火灾风险,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和重点防火期我市草原生态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各级组织领导
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恰逢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各县(市)区草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草原防火和禁牧工作,提高政治敏锐度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明确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对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具有重大意义。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职责任务,落实禁牧主体责任,强化防控措施,为草原生态安全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银川市农牧局(银川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县区草原防火和禁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二、加强草原防火工作
各县(市)区农牧局及草原管理部门工作,对照《“十三五”全国草原防火规划》和区、市及地方最新修订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继续完善草原防火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灾预防和组织管理水平。一要加强草原防火巡查工作,将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特别加强对重要节假日、草原重点防火区域的巡查力度,彻底消除天然草原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二要进一步规范草原火源管理,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和管制期,禁止野外用火,特别加强国庆“黄金周”火源管控;三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防火队伍建设,做好靠前应急处置。各部门提前做好灭火机具、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扑火物资检修维护,提升应急保障和物资储备能力。四要强化预警监测,做好草原防火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进入草原重点防火期,各级草原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县(市)区草原防火办在接到草原火灾信息后(含卫星监测热点),应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传真)草原火灾信息至银川市草原防火办。同时,各县区要及时将国庆及重点防火期草原防火值班人员名单上报银川市农牧局。
三、加强禁牧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农牧局要高度重视草原禁牧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草原禁牧是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制度,是保障草原休养生息的必要措施,是维护草原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是建设草原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县区草原管理部门要把禁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毫不松懈。一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落实监督和属地管理责任。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群防群控、共同监督、真抓实干的良好的工作局面。要向社会公布禁牧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要加强禁牧巡查,对违反禁牧制度者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偷牧、滥牧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三禁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要确保禁牧封育依法健康有序开展,要重视实践和问题导向,形成政策、资金、监管与技术服务合力,逐步降低饲养成本,增加养殖效益,才能真正彻底遏制住偷牧现象。四要善于借助媒体,加强禁牧政策和法规宣传,提高公众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识和观念。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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