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7-426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10-26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牧局 | 发布日期: | 2017-10-26 |
| 名 称: | 银川市农牧局档案管理办法 | ||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8号令)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管理,规范档案资料保管、查阅等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档案资料管理规范、保存完整、查阅有据,现制定银川市农牧局档案管理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档案移交程序
各业务科室要将当年需要统一保管的档案资料装订成册、逐页编写页码后,于次年1月25日前,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留存),交由局机关档案管理专人统一保管。年内因其他不可控原因未完成档案归档整理的,自完成之日移交,归入项目档案记录的内容实施年度移交。
二、需移交档案的科室及事项
根据重要程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25年、15年、10年,其中永久的主要包括上级机关或领导批示件,党委(局务)会议记录,人事、机构、奖惩等方面文件,合同协议及照片等内容,30年的主要包括提案及答复、下达资金、报告等内容,25年、15年的主要是财务方面档案资料。
(一)办公室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党委会议记录、纪要,专题会议记录;以党委名义制发的年度工作总结、安排、规划、报告;以党委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上级机关对我局的重要批示、指示;我局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记录、纪要的文件材料;我局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工作总结、安排;发表的公告、签订的协议、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等;我局编辑、编写的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我局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文件材料;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协定书等文件材料;印鉴启用和作废等文件。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提案的答复;以党委名义召开的我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的通知、议程、报告、讲话、决议、决定、纪要;全市性会议的领导讲话;我局制定的工作制度汇编;我局召开的重要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材料;省级以上的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我局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我局处理的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文件材料;下达资金、重大事项报告类资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我局召开的一般的、协办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联合召开的会议、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等文件材料;我局工作中形成的信息、简报;我局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联合召开的会议、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省级以下的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我局处理的一般的群众来信来访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文件材料。
(二)组织人事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党(团)员统计报表、党员干部统计年报、名册;干部违纪案件和其它重要案件受理、调查、核实、审理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党员干部受到警告(不含)处分以上的材料;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等文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调配、人员招聘及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考核、职称评审、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制定的关于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任免、人事编制的文件材料;干部人事信息(编制、人事、工资、职工花名册)管理及统计工作报表材料;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的介绍信及存根;非领导职位的审批工作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党委组织的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受到警告处分的材料;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及实施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关文件;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等相关文件材料;出国人员政审工作及审批手续、执行的日程、考察报告等;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局工会、团委等工作会议及转发上级党组织的有关重要的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教育方面的文件材料;局工会、团委等工作会议及转发上级党组织的有关一般的文件。
(三)机关支部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四)计划财务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财务预算(含报表、说明及分析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及征求意见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职工个人住房补贴档案名册、房屋产权证书。
保管期限为25年的档案资料: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账、预算报表。
保管期限为15年的档案资料:会计凭证,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领用及移交单据、固定资产清查核实报表、报告。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区市财政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公积金、社保单据。
(五)蔬菜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蔬菜种植统计面积。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重要的文件材料;年度和年度以上总结、统计材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一般的文件材料;有关种植业、蔬菜等设施农业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类报表的统计、信息上报工作等文件材料;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对农产品流通体系政策的总体方案及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六)畜牧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肉牛、奶牛、羊头(只)数等基础资料。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重要专项考察、调研材料,重大活动专题材料;年度和年度以上总结、统计材料;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草原建设有关项目等工作有关文件材料、信息上报工作形成的重要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年度以下的总结、统计材料;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草原建设有关项目等的文件材料、信息上报工作形成的一般的文件材料。
(七)水产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行使渔政执法监督管理、处理渔事纠纷等工作有关文件材料、信息上报工作形成的重要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行使渔政执法监督管理、处理渔事纠纷等工作的文件材料、信息上报工作形成的一般的文件材料。
(八)政策法规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新型农民培训形成的有关重要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新型农民培训形成的有关一般的文件材料。
(九)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般的文件材料;对农产品生产体系政策的总体方案及解决存在的问题的措施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乡企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农业产业化生产与经营的调研材料;农业产业政策及调整方案。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龙头企业的申报鉴证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龙头企业的申报鉴证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一般的文件材料。
(十一)农机科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资料:本科室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通知、验收结果、资金下达通知等。
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资料:提出农机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的有关材料;年度和年度以上总结、统计材料。
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资料: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机普及和应用率、协调农机安全管理等文件材料;年度以下总结、统计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本着对自己、对单位、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规范地做好档案资料保管工作,从严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各科室负责人要注重做好平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该移交的档案及时移交。
(三)组织人事科将档案资料整理保存工作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处理。
(四)各科室要及时将领导批示件及办理答复(领导批示件可为复印件,办理答复为原件一套需交档案人员归档保存)、各类请示及批复原件、荣誉牌匾(原件)和优秀证书(复印件)、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各类活动(会议、培训)照片(标注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方便统一保管和查阅。
附件:1、银川市农牧局档案室管理制度;
2、银川市农牧局档案查阅制度;
3、银川市农牧局档案员职责;
4、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5、档案室进入登记表;
6、档案资料移交单。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