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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20-0030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0-10-09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10-09
名 称: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农业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农业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吉林松原“10.4”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农业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管理责任,根据全国、全区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农村农业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

农村公路是我市覆盖范围最广、人口最多、提供最普遍、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条件。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交通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根本利益。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农村公路交通里程数、农村机动车数和驾驶人数急剧增长。

由于农业生产特殊的地形地貌,农村公路普遍存在临水、路窄、弯急、坡陡等隐患。部分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和机制尚未形成,农村交通安全领域存在漏管情况,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仍需加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以及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作为推进乡村治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发展理念,扎实有效抓好农业生产交通安全工作。

二、不断强化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

(一)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依据《银川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坚持将农村道路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内容,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抓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强化政府对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落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责任,确保“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协调各乡镇政府安排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办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公路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环境的综合整治,确保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有大的改观,切实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水平和路域环境。 

(三)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事业。按照建管养运一体化思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协调相关交通部门,不断提高农村客运的组织化程度,合理布局农村客运线路、划分经营区域,实行冷线热线搭配、捆绑经营。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公交客车向农村延伸,抓好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投放数量适当、经济环保、安全有保障的小微型车辆开展合法营运,满足农村群众乘车需求。要结合春种秋收期间农村营运车辆现实情况,加大农村营运车辆投放力度,根据客流量和乘客群体的特点,支持农村客运车辆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站点等灵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外出工作乘坐正规营运车辆,拓展农村客运规模。

(四)狠抓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共同建立农用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库。积极协调各村民委员会结合农村格化管理,建立农用机动车和驾驶人员台帐,确保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凡购买新车和旧车未办牌照、驾驶人未办理驾驶证、未购买交强险、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要及时上门,向车主宣传交通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督促车主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牌证,督促摩托车驾驶人配戴安全头盔。要重拳打击无牌无证无交强险机动车辆、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违规载人、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违规运输危险物品及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和市农机监理所要积极协调市交警、交通以及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堆放杂物、打场晒粮等占道行为和破坏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业务工作,以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为载体,以村民、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深入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要协调各乡镇、村结合农村公路交通特点,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以驾驶员协会为平台和纽带,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农村地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公开曝光,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三、全面构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县、乡、村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好预防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每个乡镇配备专职交通管理员,每个行政村设置交通安全协管员。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和市农机监理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要严格农用拖拉机登记管理,规范登记手续,强化农用拖拉机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路面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交通(公路)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加大对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岸等行车危险路段的治理,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联合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农村客运班线审批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把管理触角延伸到基层,消除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盲区”,共同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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