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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1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2-03-15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3-2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部署,围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防控、法规制度、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引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深刻理解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处置各类事故的重要职责。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决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切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和责任人。坚持安全生产考核考评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行业控制指标,准确把握农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重点,加强农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农机、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等业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解决农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缺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

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涉农企业安全管理“倒逼机制”,强化对企业的外部压力和推力,促使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能力提升,强化职业危害防护,推进企业安全管理由“自上而下”被动应付向“自下而上”主动尽责转变,让安全生产真正成为企业不敢逾越的“底线”和不敢碰触的“红线”。

5.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既追究发生事故的责任,也追究工作不深入、责任不落实的责任;既追究死亡事故的责任,也追究受伤事故、未遂事故、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坚持“一案三查”,在加大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追责力度的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规定严肃追究事故相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6.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农机驾驶员考试、农业机械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突出抓好安全联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维修网点的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档案,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和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7.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特别是对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农药的门店要严格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督查全市农药、兽药(渔药)、饲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验、检测;适时对重大节日等活动中生产销售的果蔬、水产品、牛羊肉等农产品进行抽查,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溯源查处。

8.切实加强农业种植业安全生产。重点做好全市沼气使用、设施温棚及外来有害生物(植物)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农村沼气,落实沼气建设人员资格准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加强沼气池的日常检查,对在建、使用、未用沼气池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全市设施温棚防灾、防火、防电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监督和引导引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严防外来有害生物。

9.切实加强畜牧水产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业的安全管理,宣传推广安全养殖知识,防范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依法履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防疫监督职责;配合做好铁路护路相关工作,防止大牲畜破坏铁路设施和占道,影响火车正常运行。继续加强渔船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督查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以车间同一时间工作人员超过20人的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及涉氨企业冷库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四、广泛组织宣传培训

11.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农业安全及消防安全培训力度,依法开展对安全生产联络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培训内容,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12.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农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广播网络信息、印发宣传单、张贴告示、悬挂标语展牌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五、扎实开展应急管理

13.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模拟演练和培训,各相关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和应急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农业安全生产应急反应机制与舆情监测机制,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14.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极端天气及重点时节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普及农业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农业从业人员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防护与自救能力。强化预警、消防救助应急组织等实战经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切实加强考核监管

15.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推动领导责任落实。

16.抓好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落实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坚持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7.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继续执行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完善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制度,开展事故通报和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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