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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35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2-06-17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6-17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银党办【2021】101号第二十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银党办【2021】101号第二十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银党办〔2021〕101号)要求,我局承担的第二十项关于“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软弱”问题,目前已全部得到整改,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软弱”。2020年贺兰县现有水产养殖企业和合作社21家,只有6家有环评审批手续,仅3家不定期检测水质,421户水产养殖散户概算每年将约1254万立方米未经处理的养殖尾水排入第三、第五排水沟,对沟道水质影响较大。

整改目标: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软弱问题整改,明确各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彻底解决、不留死角。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标本兼治,将水产养殖污染监管常态化,推进养殖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养殖尾水治理,实现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渔业养殖企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登记报备手续。

指导贺兰县24家(新增3家)水产养殖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要求,登录“宁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认真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审批手续整改率100%。

二、开展沟道、养殖池塘水质检测。

以第三、第五排水沟为核心,采取定期抽检、企业自测等方式开展沟道、水产养殖用水水质监测15批次共122个检测水样,其中贺兰县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10批次共95个检测水样,企业委托自治区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5批次共27个检测水样。并要求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定期报送水质检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立即整改,有效缓解沟道水质不达标问题。       

三、大力推广生态、健康、高效、绿色水产养殖技术模式

争取农业农村部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治理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补助渔业项目资金3380万元,以第三排水沟及第五排水沟为核心,结合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改造升级,实施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15878亩,打造园区式渔业尾水高效循环利用示范区1个,渔业尾水综合治理示范基地9家,改造池塘约占全市养殖池塘总面积的25%,6月底将全面完工。该项目建成后可从源头治理渔业养殖对沟道水质的污染,实现尾水不外排或循环利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力促产业转型。

积极开展产学研融合,推广工厂化养殖、渔稻渔菜复合综合种养等循环养殖模式,累计投入科研资金300余万元,重点研究养殖尾水治理和名优品种工厂化养殖技术,逐步淘汰“三高一低”传统养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1-6889005

联系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9楼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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