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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82123/2023-004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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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责任部门: | 种植业管理科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名 称: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3年银川市现代种业提升项目专项培训的通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市种业系统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3〕7号)要求,决定举办“2023年银川市现代种业提升项目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重点对于新修订的《种子法》相关条款进行解读。
(三)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及备案、种子植物检疫监管注意事项、玉米生物育种及产业化发展等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四)参观规模化种子公司及制种基地。
二、培训时间
2023年9月15日-9月16日,培训时长两天。
三、培训地点
海天大酒店(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333号)。
四、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分管种子工作的领导以及从事种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县(市)区规模化种子企业、育苗企业技术骨干及负责人等。
(三)各县(市)区种子经销商(规模较大)。培训对象年龄60岁以下,每个县(市)区参会人员分配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严格按照限定名额确定参会人员数量,统一汇总,于9月1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发送至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邮箱ycsnjzx@163.com。
(二)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一结算,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超额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另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银财发〔2021〕111号)》文件以及银川市财政局要求,银川市三区参训学员在银川市三区地点内举办的培训班,不提供住宿。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有关精神和会议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1.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日程安排
3.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县(区)名称 | 参会人数(人) | |||
分管种子工作的领导及从事种子工作专业人员 | 种子企业、育苗企业技术骨干及负责人 | 种子经销商 | 合计 | ||
1 | 兴庆区 | 4 | 8 | 8 | 20 |
2 | 金凤区 | 2 | 4 | 0 | 6 |
3 | 西夏区 | 2 | 0 | 8 | 10 |
4 | 永宁县 | 6 | 8 | 6 | 20 |
5 | 贺兰县 | 4 | 15 | 15 | 34 |
6 | 灵武市 | 1 | 5 | 4 | 10 |
合计 | 19 | 40 | 41 | 100 |
附件2:
培训班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主讲人 | 地点 | |
9月 15日 | 8:30-9:00 | 报 到 | 张晶晶、武仁敦 | 海天大酒店(浙江大厦) |
9:00-10:00 | 开班仪式及安全生产知识宣讲 | 项 生 | ||
10:00-12:00 | 玉米生物育种及产业化发展 | 宁夏农林科学院李新 | ||
14:00-15:30 | 加强种子植物检疫监管 | 自治区农技总站 杜伟 | ||
15:30-18:00 | 观 摩 | 张晶晶、武仁敦 | ||
9月 16日 | 9:00-12:00 | 解读《种子法》及种子管理技术 | 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李玉红 | |
14:00-16:00 |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注意事项 | 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常彩红 | ||
16:00-18:00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及备案注意事项 | 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杨桂琴 |
附件3:
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合作社/门店)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