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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4-00105 发布日期:2024-02-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科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立足“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不断加强普法学习,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推进执法检查,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谋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确保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到共同推进落实。制定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强大动力。坚持“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各类党内法规精神等,自觉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建立个人学法清单,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注重“全面学”与“重点学”相结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类会议,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业务能力和素质。开展“线下学”与“线上学”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观看普法宣传片,邀请专家、法律顾问开展普法专题讲座,利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线下线上学习,不断拓宽学习覆盖面。组织干部职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开展普法微测试等活动,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做到“带头学”与“警示学”相结合。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讲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牢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同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农村蔚然成风,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四)强化履职尽责,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农业农村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进行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随机检查14次,抽查经营主体53家;扎实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2023年黄河禁渔联合执法专项行动1次;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展黄河银川段禁渔联合交叉执法行动1次;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开展畜禽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1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活动2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落实《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制度,对全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程序、公平竞争和有关内容及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梳理“互联网+监管”事项,及时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目前已录入监管信息163条。切实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经审查、多方询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继续聘请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今年以来,共审核合同40余份,进行法律咨询30余次。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示范户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50户,均在农业农村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平台备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理论学习方面,虽然能够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但学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载体还不够丰富,宣传方式还缺乏创新,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在行政执法方面,农业行政执法体系隶属与指导关系还不对称,自上而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政令还不够畅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经费及装备配备不足,市县监督指导还不够有力等问题。在制度落实方面,农业执法人员执行“三项制度”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示公开工作。

(二)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普法学习。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专题会、“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行业职责,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力度,组织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紧盯重要节点,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12·4”等法治宣传关键节点,深入乡村、企业、田间地头,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切实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同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按照权责清单事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抓好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亮证执法、规范执法,并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强化跨领域执法检查,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力度,针对行业特点,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等领域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携手共筑农业领域安全屏障。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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