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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027 发布日期:2022-01-1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银川市2021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银川市2021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按照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调研组有关工作部署,2021年,我局根据中央、区、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产业发展基本情

截止三季度,我市猪、牛、羊、禽类存栏量分别为17.5万头、32万头、97万只、229万羽,同比增长38%、21%、27%、-11%,肉、蛋、奶产量分别为4.6万吨、1.9万吨、62.7万吨。同比增长10%、-19%、30%。全市畜牧总产值30.5亿元,增速9.7%。

二、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市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各辖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及后期补免工作。截至4月底,各县(市)区春季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已完成,各畜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全市免疫生猪199942头,奶牛179118头,黄牛147448头,家禽2878564羽,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筑牢了动物防疫屏障。

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方面

我市已引进第三方集中无害化处理公司2家,其中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在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建设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中心占地面积6856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利用生物发酵、高温灭菌、烘干等技术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加工制作有机肥,已建成病死动物、粪污处理车间及二次发酵阳光房及暂存冷库,购置安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3台,截至目前,已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包括仔猪)1652头、牛7777头、羊1885只、流产及死胎2861公斤,累计加工生产有机肥料4000吨。灵武市白土岗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已开工建设,由宁夏灵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占地面积35亩,设计年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1.5万吨,预计2022年建设完工。

(二)无害化处理方式方面

我市现有规模养殖场347家,均与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全部规模养殖场均与宁夏德坤环保公司签订兽用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协议;签订协议的规模养殖场均采用“养殖业主+保险公司+仁达无害化处理公司”与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动物卫生监督所“3+2”五方联动于一体的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一是由养殖业主妥善存放动物尸体,由仁达公司统一收集和处理。二是协调保险公司到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现场查勘和办理理赔手续。三是由仁达公司负责对辖区养殖环节及弃置于公共场所的病死动物及产品进行收集、拉运、消毒及处理,并在重点环节对病死动物收集和处理过程全程实时监控。四是由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每月对辖区病死动物进行核查、统计、报告,进行现场拍照存档,指导监督消毒、规范拉运等。五是由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巡查制度,对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进行监督。

(三)政策扶持方面

我市2018年至2021年期间,逐年制定了《银川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共投入财政资金150余万元,用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进行以奖代补和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暂存冷库,截至目前,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一安装3套无害化处理设备,购置4辆专业病死动物拉运车;建设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暂存冷库20个。

 四、存在问题

(一)无害化处理意识有待加强。虽然规模养殖场已全部与第三方处理机构签订协议,但部分规模养殖场及散户无害化处理意识不强,私自掩埋等现象仍未杜绝。

(二)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机构运行不畅。受季节等因素影响,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在病死动物处理量方面波动较大,受限于贮存能力,病死动物暂存量“井喷”和企业“吃不饱”现象交替出现,影响企业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受限于农户意识,企业生产的有机肥农户接受度不高,销路受阻,企业资金回流困难。

(三)病死动物无害化暂存冷库配备仍需加强。截至目前,我市仍有部分规模养殖场尚未配备病死动物无害化暂存冷库,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输、统筹工作等方面。

五、下一步工

(一)加强政策引导。我局将积极争取区、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继续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扶持。今年已安排50万元对新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及规模养殖企业提标改造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暂存冷库给予奖补,保障各个关键环节顺利运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我局将结合秋季防疫、动物疫病常规排查等工作,继续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有关政策、知识宣传。

(四)逐步形成无害化处理与养殖险相结合的联动模式。一是明确规定养殖场(户)必须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承担理赔的保险公司可将无害化处理设置为支付保险赔款的先决条件,发挥保险的监督和撬动作用,防止病死动物流入市场。

(五)以项目带动病死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规模场病死动物无害化暂存冷库项目,我局将进一步摸排各县(市)区规模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出台相关政策,以项目实施带动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暂存冷库的建设,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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