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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4-00296 发布日期:2024-10-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组织人事科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规范简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单位

主要负责人:邬鹏

办公电话:0951-6889006

机构设置:内设科室14个、议事协调机构1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驻纪检组1个(第十五纪检组)、局属事业单位6个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二、主要职责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为正处级。加挂银川市乡村振兴局牌子。

    (一)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审批事后监管职责。

    (十六)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要求。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议事协调机构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三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联系电话:0951—6889003

四、派驻纪检组

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219

五、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998

(二)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建科)

主要承担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党建和纪检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571

(三)法规科教科

主要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咨询服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992

(四)计划财务科

主要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12

(五)政研改革指导科

主要研究拟订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建议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48

(六)乡村产业与市场科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等工作。承担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11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10

(八)种植业管理科

主要负责拟订全市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07

(九)畜牧兽医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市内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15

(十)渔业渔政管理科

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05

(十一)乡村建设促进科

主要负责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314

(十二)乡村帮扶促进科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金融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268

(十三)监督检查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667

(十四)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主要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农业机械化信息和农机作业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047




  中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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