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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582 发布日期:2022-11-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银川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银川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银公审办〔2022〕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需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有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求,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和文件发布科室(单位)为自我审查主体的审查制度。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文件印发的流程,在起草、审核、签发各个环节分责任进行审查,办公室和各科室(单位)对于所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可能影响到公平竞争的文件再交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人进行审查。

三、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各科室(单位)所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全覆盖审核。今年以来,共印发行政文128份,对《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生产行业信用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农发〔2022〕117号)1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无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四、存量政策措施清理评估情况

2019年共清理2012-2018年政策文件5件,2020年-2022年出台的文件经起草科室和办公室初审,政策法规科审查后,没有需要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确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人员。及时组织机关各科室及事业单位(中心)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并对照要求开展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投诉,在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或政策措施抽查中也未发生被通报的情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或建议

虽然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宣传力度还不够足、制度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行再学习、再领悟,精准把握公平竞争审查的条件和政策界限。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各环节、各科室职责,切实规范文件的审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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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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