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34号)要求,经相关企业(合作社)申报,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开展了项目初审并公示。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初审通过的18家企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组评分结果,16家企业(合作社)2020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建设质量合格并通过验收。现将验收合格项目建设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1月12日。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申诉和反馈。
电话:0951-6889015、0951-688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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