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要求,我局制定《2020年自治区产业化项目(渔业)实施方案》(银农发【2020】112号),并组织实施工厂化养殖和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部分项目于2021年完成,验收组于2021年2月19日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
监督电话6889005 688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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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1-03-11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要求,我局制定《2020年自治区产业化项目(渔业)实施方案》(银农发【2020】112号),并组织实施工厂化养殖和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部分项目于2021年完成,验收组于2021年2月19日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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