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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5-00171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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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法规科教科 |
名 称: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5年银川市农业农村现代化 科技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支撑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与拨付经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21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安排部署,特委托宁夏闽宁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举办2025年银川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5年3月17日至19日,在宁夏闽宁乡村振兴培训中心(闽宁校区)举办,3月17日上午8:30分报到,3月19日17:30返程。
二、培训对象
1.银川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骨干;
2.银川市各县(市)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企业技术骨干(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1.农业农村现代化政策解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解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分析政策导向和发展趋势,帮助学员准确把握政策要点,为实际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2.农业科技创新前沿:介绍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涵盖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领域,拓宽学员的科技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模式和路径,分享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升学员推动科技成果落地应用的能力。
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剖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产业融合发展以及特色农业产业培育等方面的内容,引导学员立足地方资源优势,探索产业发展新路径。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厅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并于3月12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2640416449@qq.com,并扫码加入班级微信群(附件3)。
2.培训考核:培训期间将对学员进行考勤考核,考核合格者将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请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席。
3.本次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费自理。
附件:1.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3.培训微信群二维码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于清清,17795015119)
附件1
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县(市)区 | 局机关农业 技术骨干 | 农业企业技术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 合计 (共100人) |
1 | 兴庆区 | 2 | 18 | 20 |
2 | 金凤区 | 2 | 8 | 10 |
3 | 西夏区 | 2 | 8 | 10 |
4 | 灵武市 | 2 | 18 | 20 |
5 | 贺兰县 | 2 | 18 | 20 |
6 | 永宁县 | 2 | 18 | 20 |
附件2
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序号 | 县(市)区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联系电话 |
附件3
培训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