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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82123/2025-00043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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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乡村帮扶促进科 |
名 称: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银川市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资金 管理使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市本级专项资金效益,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2025年第三批财政支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5〕67号)和《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五批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银财指标〔2025〕9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银川市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资金主要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精准聚焦原则。聚焦脱贫村、移民村和脱贫人口、移民群众,兼顾一般村和普通农户,以支持帮扶产业发展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为重点,坚持精准合理、突出重点分配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统筹兼顾原则。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将本次专项资金与现有帮扶政策、民生实事、已有项目相结合,统筹安排资金,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促进各村协调发展。
(三)联农带农原则。将资金支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有效挂钩,凡是使用市本级巩固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的产业类项目均要建立和落实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订单生产、托管托养、合作经营、收益分红、保护价收购、带动务工等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户、监测户和移民收入,坚决防止只重视经营主体培育而忽视联农带农,只重视机制建立而忽视机制落实。凡是可以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均要落实以工代赈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的相关政策。
(四)绩效导向原则。以绩效为导向,参考各县(市)区以前年度帮扶工作成效、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资金结转结余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倾斜,激励各县(市)区积极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安排
此次下达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资金1365万元,其中帮扶产业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085万元、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资金180万元、就业帮扶车间增收行动项目资金100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1)。
(一)帮扶产业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085万元。支持各县(市)区脱贫村、移民村和城乡融合重点村镇,按照帮扶产业“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要求实施产业帮扶项目,重点支持特色种养、冷凉蔬菜、高端水产、农产品加工、农文旅融合以及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带动增收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项目。根据各县(市)区前期摸底申报的各类帮扶产业项目,经实地调研审核,符合市本级申报条件且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共9个(见附件2)。其中:兴庆区2个(通贵乡通南村特色肉鸽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掌政镇洼路村大闸蟹示范养殖项目),金凤区2个(丰登镇润丰村手工制作加工坊、良田镇和顺硒红柿产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西夏区1个(镇北堡镇团结村水产养殖基地高端虾蟹套养项目),贺兰县2个(常信乡新华村苗种繁育车间建设项目、洪广镇欣荣村北方乳业加工厂改造二期项目),灵武市2个(崇兴镇新架桥村果蔬冷链加工产业链提升项目、梧桐树乡北滩村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扩建项目)。
(二)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资金180万元。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原则,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庭院休闲旅游、庭院特色手工(剪纸、刺绣、陶艺、特色食品等)、庭院生产生活服务及低碳循环庭院经济等。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情况,经实地调研审核筛选,符合市本级申报条件且给予支持的庭院经济项目6个(见附件3),分别是:兴庆区月牙湖乡庭院特色种养殖项目(大塘北村黄花菜、海陶南村菌菇种植、海陶北村散养鸡和榆黄菇)、金凤区良田镇园林村西梅种植项目、永宁县福宁村北七组北八组庭院经济项目(庭院果树种植、家禽养殖)、玉海村绒山羊养殖项目、贺兰县金贵镇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肉牛肉羊养殖)、灵武市梧桐树乡陶家圈村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乡村旅游、畜禽养殖)。每个项目安排市本级补助资金30万元。
(三)就业帮扶车间增收行动项目100万元。支持各县(市)区生产运营效益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就业帮扶车间;支持面向市场引入新的技术和项目,实现转型转产和规模化生产;支持就业帮扶车间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为重点开展以工代训,提升技能水平;支持帮扶车间改造提升消防设施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情况,经与市人社局实地复核,符合市本级申报条件且给予支持的就业帮扶车间10个(见附件4)。其中,兴庆区1个(掌政镇月美制衣就业帮扶车间)、金凤区1个(良田镇光明村育苗就业帮扶车间)、西夏区1个(贺兰山西路街道同阳新村杞里香就业帮扶车间)、永宁县2个(闽宁镇禾美电商就业帮扶车间、闽宁镇立兰酒庄就业帮扶车间)、贺兰县2个(洪广镇欣荣村一面香传就业帮扶车间、洪广镇欣荣村荣耀制衣就业帮扶车间)、灵武市3个(灵武市华信达就业帮扶车间、城区街道镇河塔社区一号就业帮扶车间、郝家桥镇夏能瓜菜产业就业帮扶车间)
三、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资金管理。参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用于衔接资金和闽宁协作资金负面清单事项。下达的市本级各项补助资金不得重复用于同一项目。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
(二)严格监督检查。紧盯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实施、群众早受益。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县(市)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进度、政策落实效果等。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推进不力的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资金指标下达30日内由各县(市)区将《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5)整理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fpbfpb@163.com)。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在各县(市)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上,开展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资金市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对绩效较差的县(市)区减少资金分配额度。
附件:1.银川市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分配表
2.银川市2025年帮扶产业提升行动支持项目明细表
3.银川市2025年高质量庭院经济支持项目明细表
4.银川市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增收行动支持项目明细表
5-1.银川市对辖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帮扶产业提升行动项目)
5-2.银川市对辖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
5-3.银川市对辖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就业帮扶车间增收行动
项目)
6.《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五批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
知》(银财指标〔2025〕98号)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