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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6-03759 发布日期:2016-08-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牧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银川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供港蔬菜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有供港蔬菜基地28个,种植面积6万亩,其中永宁县3.5万亩、贺兰县2.5万亩,以叶类蔬菜为主,种植的品种有菜心、芥兰等优良蔬菜品种。30-35天生产一茬,全年生产4-5茬,每茬亩产750公斤,年产蔬菜3.75吨,亩年产值3.6万元,销往广州、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 

  全市供港蔬菜基地的经营者大部分是香港、广州的经销商,蔬菜生产、销售一体化,产业集中度高,市场风险把控能力较强。其租用的土地多为中等及中等偏下耕地,年租金符合当地行情,不存在特殊优待。由于供港蔬菜对质量要求较高,所用肥料一般由经营公司在本地专业生产制作,农业机械多在宁夏采购或由经营公司在其各个基地间调拨。在用工方面,供港蔬菜雇佣劳动力主要为云贵川等地农民工。外地工人的优点是:工资低廉(在非采收季节,日工资40-50元,是当地人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间);供港蔬菜采收标准和实践较为严格,外地人均为熟练工,采收质量高,速度快。 

  由于供港蔬菜价格较高(每公斤批发价14元左右),在当地销售价格低,需求量也较少,所以以供应南方市场为主。销售收入由经营企业的生产效益减去生产投入,企业自负盈亏。 

  供港蔬菜基地由经营企业独资经营,属于农业免税企业,未向当地提供税收,但也未得到政府资金扶持。其对于当地经济虽没有直接显著的贡献,但有助于打造银川市蔬菜产业的“品牌名片”,推动我市蔬菜外销。带动了我市冷链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市并未出台任何针对供港蔬菜基地发展的政策,政府资金也未用于基地建设。在现有供港蔬菜种植面积情况下,不再鼓励供港蔬菜发展。 

  今后,我市蔬菜产业政策扶持会继续紧紧围绕“保障市民供应,增加农民收入”这一目标,加大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稳定本地蔬菜种植面积;加大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丰富我市城乡居民“菜篮子”,增加农民收入。 

    

  联系人及电话:陆振华  68888417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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