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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6-03779 | 发布日期: | 2016-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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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市农牧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
王绍利、王丽、梁景虎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银川市兴庆区新水桥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农牧局承办。银川市农牧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贺永喜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16年4月18日联系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黄振亚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银川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权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我市大力推广金凤区保伏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市每个县(市)区选择1-3个条件成熟的村开展试点工作,按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固化股权,按股分红”的方法,对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并配置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增值部分的分配权利。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2个村集体开展股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一)全市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工作的村
金凤区长城中路办事处保伏桥村、上海西路办事处银丰村、景湖村已完成股改工作,分别成立了保伏桥投资有限公司、宁夏银丰万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夏景湖鸿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伏桥村股改后成立投资公司以来,共发放收益分配金3次共计390万元,每位普通股东领取收益分配金3000元
(二)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工作的村
兴庆区确定大新镇新水桥村为改革试点村。新水桥村共有1622户,5312人,其中回族占全村人口的85%以上,劳动力3150人,耕地面积2756亩,上年人均纯收入为11750元,主要收入来源为农田种植、外出打工、房屋出租以及运输业等。自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两委班子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为组员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印发了《关于成立大新镇新水桥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和《兴庆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获得村民代表98%的支持率。三是对村股改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支持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召开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培训会,30多人参加了培训。四是积极开展人员界定工作,已登记2920人,占应登记总数的80%,基本完成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工作,并对登记信息进行了二次公示。五是实名制票决通过了《持股代表选举办法》、《村改后未进行人员界定信息登记人员待遇的处理办法》及持股代表自动进入股东代表大会等决议,完成了股东代表选举工作,共选举、选派股东代表41人,并将结果进行了公示。六是完成了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清核、登记、公示及股权证书印制等工作。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双渠口村制定了“双渠口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股东资格确认办法”,确认股东2392人,选举产生了股东代表55人,召开了银川双兴昇工贸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7人,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监事会主席1人。成立了金凤区双兴昇工贸有限公司,量化资金150万元,原始资金股每个股东627.4元 。
(三)全市正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工作的村
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村选举产生了股东代表37人,确认股东1600人 ,讨论制定《西湖村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股东资格确认办法》,选择成立公司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的管理实体,正在制定公司章程和进行债务的清收工作。金凤区长城中路办事处的五里台新村、高桥村,丰登镇的西湖村,黄河东路办事处的盈南村、魏家桥村、砖渠村已完成“宣传培训、建立班子,清产核资、界定资格、清人分类”五个工作步骤,正在按照股改步骤稳步推进。西夏区贺兰山西路办事处顾家桥村为改革试点村,开展了入户摸底调查、农户档案信息录入、情况公示、清产核资等工作。
二、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总结推广金凤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经验,按照“宣传培训、建立班子、界定资格、清产核资、选择改制形式、配置股权、股权登记管理、民主监督管理”八个步骤稳步有序推进,成熟一个,改制一个,对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并配置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增值部分的分配权利。2015年安排100万元、2016年安排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此项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区开展试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到外省区学习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金凤区聘请银川市党校相关专家课题组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转让、退出和继承的方法、途径和规则,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主体地位和管理办法等进行研究。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缺少法律依据。股改各村在界定成员身份时主要按照村规民约、户籍和贡献情况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相关民主程序自行认定成员,各村之间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从而出现了认定标准不一致,容易引起矛盾纠纷。
(二)对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确定其名称和主体地位,是当前改革面临的关键问题。试点中金凤区保伏桥村在不具备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法人登记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探索成立了保伏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议国家或自治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组织证明书,明确组织证明书的申领对象、条件、程序、执行部门,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和完备的主体地位,有效解决当前集体经济组织身份问题。
(三)对股改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扶持问题。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为公司,作为纳税主体需要交纳各种税费,税收成为改制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沉重负担,削弱了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影响了改革成效。为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鼓励改制后经济实体发展壮大,我市农牧部门已多次建议自治区及银川市针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台相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一是对改制后的村企业进行税后返补政策3-5年;二是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税收奖励等形式对改制后的经济实体给予2--3年的优惠;三是在国家征用土地时,给村集体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股改奠定基础;四是给予改制后的村企业其它政策优先。
四、新水桥村股改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新水桥村干部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程度,了解相关知识,以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牧厅要求,进一步规范改革程序和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进度。三是做好清产股权分配工作,尽快成立公司,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贺永喜 6715384
2016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