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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21-0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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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名 称: |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40号提案《关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提案》的答复 |
马元文等3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办理,农业农村局在接到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指定银川市农经站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张惠平副调研员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银川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意见,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为抓手,积极培育示范明显、管理先进、带动显著的经营主体,切实提高其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开展标准化、精细化生产,高质量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银川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圈”现代农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市合作社发展到930家、家庭农场693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29个,带动农户11.6万余户、实现产值超过43亿元,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引领、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二、关于“综合施策,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
银川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扶持力度,一是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立项上,积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二是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设施农业、农田水利、粮油高产创建、标准化规模养殖、永久性蔬菜基地、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等项目要重点投向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三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置烘干设备、建造瓜菜冷链设施进行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或初、深加工等;开展“农超对接”,并在地级市、区外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设立销售点或自行开设销售点;支持现代农业+ “互联网”行动,带动农户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等建设给予资金扶持。通过支农项目扶持,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开发能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银川市已连续十几年安排支农资金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到2021年银川市财政累积安排扶持合作社专项资金2256万元、家庭农场扶持资金512万元、联合体850万元。
三、关于“开展示范创建,提升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根据农业部等11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逐步建立中央、省(区)、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体系,将示范社创建作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我市将示范社创建作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落实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要求,自2008年起,每年评选市级示范合作社约20个,着力构建中央、区、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体系。同时,制订出台《关于开展培育家庭农场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每年根据全市农业重点工作扶持政策,评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三星级)20个。截至目前,银川市共有国家级示范社58个、自治区级示范社160个、市级示范社248个;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16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2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围绕提高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加工能力,尽快做大做强、做优做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骨干龙头企业。做强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以葡萄酒、枸杞为核心产品,利用自然资源优势,打造区域优势品牌。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4家,“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220个,农副产品注册商标达500余件,全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7个,中国名牌产品2个,自治区知名企业品牌7个,自治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8个。我市农产品荣获绿色有机农产品博览会金奖22个,各类葡萄酒节会大奖100余项。
四、关于“创新金融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的建议
市政府和金融部门积极探索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政策和措施,以农村金融改革为突破口,整合民间资本、建立乡镇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培育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结构,有效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一是金融担保拓宽融资渠道。银川市农牧局与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合作,安排500万元,按照市财政及市担保中心1:1的出资比例注入资金作为担保,并按照7倍担保比例放大,撬动贷款7000万元,对我市从事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殖专业大户,开展担保贷款工作,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开拓等环节。年内对符合条件的6家涉农企业放款,涉及金额2100万。二是贷款贴息解决融资成本。为了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将直补变为灵活多样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农业保险等模式,扩大财政支农资金覆盖面,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结合银川市农业发展实际,2017年我局制定了<银川市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扶持资金实施方案>《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共计安排了2000万元(其中:贷款贴息1000万元、贷款担保500万元、农业保险500万元)的补贴资金。2017年核发了2016年贷款贴息补助资金691万元,涉及经营主体177家。银川市实施银政合作、创新金融担保融资产品,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中资金需求困境。
五、关于“强化人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的建议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才培训计划,银川市先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赴浙江、吉林、陕西、甘肃等省培训考察学习。累计培训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负责人、财会人员650人次。2015年组织11个合作社理事长赴台湾考察合作社发展模式。2019年-2021年连续参加农业农村厅举办全区青年农场主培训班,累计参加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人员达240人次。通过多层次专题培训,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学习、掌握经营运作理念、农产品营销理念,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带动银川市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感谢你们对农村经营发展高度关注,希望多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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