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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21-0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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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名 称: | 关于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51号提案《关于学习固原经验 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提案》答复的函 |
闫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习固原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联合办理)。我局在接到委员的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9月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张惠平调研员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农村环境整治列为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
银川市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四季战役”。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垃圾清零行动。在各县市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可回收物回收兑换积分活动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可回收物回收兑换活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积分兑换,加强各类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宣传彩页2000余份,配置户内两分类垃圾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提升村民知晓率和参与率,从源头减少村民随意堆放垃圾现象。二是大力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污水改造项目11个。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相结合,全面提升了农村污水治理成效,全市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5%以上。三是大力开展拆危拆违专项行动,全面拆除违章建筑、危旧建筑、废弃建筑、残垣断壁,拆除乱堆乱建建筑物,对拆除后的区域及时清理整治,有效解决我市农村地区乱圈乱占、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
二、关于坚持规划先行,制定乡村振兴规划的建议
按照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拆迁撤并、整治改善5种类型,编制完成了银川市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规划。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6个乡(镇),26个街道办事处,282个行政村,2325个自然村。我市应编行政村183个,无需编制的行政村99个,全市共启动开展97个村庄规划编制(含4个试点计划中的5个村庄),有初步成果的22个。2021年以来,按照《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1〕16号)要求,结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村庄分类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29 号),我市在2019年的基础上,对自然村村庄分类情况进行了重新调整。情况如下:村庄规划中,全市共涉及行政村(居、场)282个,自然村2325个。其中我市对2047个自然村进行了分类,包括集聚提升类833个、城郊融合类101个、特色保护类11个、搬迁撤并类245个、整治改善类857个,其余278个自然村因已拆迁、集中安置等原因不做分类,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开展好相关工作,把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与规划相结合,打好乡村振兴第一仗。
三、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的建议
今年以来,银川市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补助和支持,采取市上奖补,县财政配套一些、农户自筹一部分等多元机制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已争取自治区资金1567万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银川市年初安排2450万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奖补,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探索建立社会资金投入整治人居环境机制,采取农户付费、政府兜底的农村人居环境后期管护经费投入机制。利用各级财政筹措资金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和卫生厕所改造,全面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监督考核。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创新开展“1+3”考核工作模式,既开展一项“四拆四平四清四治”专项行动,三个考核办法,分别对县市区、乡镇、村开展考核,其中采取交叉考核的办法对各县市区进行半年和全年考核,对乡镇进行季度考核,对村进行月度考核。建立不定期督查通报制度,下发督察通报简报28期,严格落实明察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实行督查考评制和以奖代补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市区以奖代补,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全市县区农村厕所维护服务和垃圾外包收集处理机制,全市除永宁县农村垃圾由政府部门包抓处理外,其他县市区均开展了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农村厕所管护服务和垃圾收集处理的工作模式,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建立了部门包村(社区)责任分工机制,建立了政府、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包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机制,压实县处级领导和部门包抓村庄的工作责任,县处级领导督促指导乡镇、村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乡镇落实、群众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五、关于发动群众齐抓共治的建议
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各县市区不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造势,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爱卫同行”宣讲活动,让全市广大村民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联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庭院”等创评活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广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引导农民主动收拾屋子、打扫院子、整治村子,构建完善全民参与、全域联动、全面提升的整治工作格局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方式,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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