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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20-00042 发布日期:2020-02-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关于做好当前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气候干燥、风多的春季,设施温棚园区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春季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

落实属地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当前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经营必管安全”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做到安全有人抓、有人管,履职到位。

二、抓好安全生产宣传

加大以安全防火为主的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采取印发宣传册(单),制作宣传牌、宣传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设施温棚防火、防灾、灭火知识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市设施农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

 开展设施温棚生产防火安全检查。加大温棚园区环境卫生整治,整顿温棚园区内的非农生产行为,保障应急通道畅通,及时清理棚区内可燃物,检查指导农户温室增温设施和用电线路维护,彻底排查用电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因用电不善而引发火灾。督促设施农业生产企业、种植户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麻痹大意,防微杜渐,消除事故隐患。

四、抓好基础设施等隐患排查和整治

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设施园区开展农事作业操作规范指导,排查新温棚卷帘机,老旧温棚支撑点、墙体等方面出现的安全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温棚,及时组织维修和维护,防止出现触电、棚体坍塌和墙体倒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抓好设施农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

为防范大风、降雪、降温、连阴等天气给设施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第一时间将气象预警信息下发各乡镇村、园区,提醒设施农户提前检査加固、维修温棚,存储物资,防冻保暖。同时技术服务指导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灾减灾,指导农民开展恢复生产自救工作,全力保障设施农业安全生产。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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