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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3-00543 发布日期:2023-12-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科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畜牧行业 重点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畜牧行业 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今冬明春畜牧行业生产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确保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现将今冬明春畜牧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稳定元旦春节肉蛋奶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养殖企业合理安排出栏时间,避免压栏,全力保障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市场稳定供应。建立猪牛羊规模养殖场生产基本信息库,重点掌握养殖场存栏数量、可集结调出量等信息,以备应急调运。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对人为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严查狠打。认真落实《稳定牛奶产业发展阶段性财政补助政策》,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乳制品精深加工销售,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乳企和奶农利益。

二、强化畜牧兽医领域行业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汲取富洋烧烤6..21燃气爆炸和鲲鹏清洁能源10.·24火灾事故教训,聚焦农(兽)药饲料、设施农业、生物实验室、办公场所等涉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深、准、狠”总要求,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控事故。督促指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岗位操作、开展隐患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开展日常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做好防安全隐患、防安全事故、防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平稳运行。

三、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统筹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督促粪污处理中心、规模养殖场(户)按要求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对设施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粪污处理设备正常运转。指导养殖场(户)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严格执行粪污利用台账制度,杜绝粪污乱堆乱放、不达标废水还田利用、尾水蓄水池溢流等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

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所需疫苗、兽药等物资采购调配,确保明年2月底前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足额到位,3-4月份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强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做好银川市外引进畜禽以及跨区域调运畜禽的监管,严格查证验物,严防严禁染疫畜禽违法调运,有效降低输入性疫情发生风险。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规模养殖场、兽医诊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对不规范使用抗菌药、不真实完整记录兽药使用记录情况、使用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等畜禽产品全链条各环节检查力度,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死畜禽制品的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两章两证”出厂制度。做好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工作,对调运畜禽严格查证验物、拉运车辆严格消毒,落实“两章两证”出厂制度。做好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工作。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调运畜禽严格查证验物、拉运和车辆严格消毒。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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