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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2025-00852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法规科教科 |
| 名 称: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落实普法责任制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 ||
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5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普法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融合,制定《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将普法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司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落实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坚持以集中学和自主学、线上学和线下学、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提升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截至目前,组织党组(扩大会)集体会前学法8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6人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8人次(主要领导带头讲法1次),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举办银川市2025年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以执法薄弱环节、新入职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邀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司法厅行业专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监管等领域进行了授课辅导,培训全市“三农”战线执法干部60人。引导全体干部充分利用宁夏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平台、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系统线上学习,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三是丰富法治活动形式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项考试,以考促学,检验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果,新增、到期更换行政执法证件14个,组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现场旁听“原告王晓超等19人诉银川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撤销市住建局作出行政查处申请复议”一案,广大“三农”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三)突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关键时节,在闽宁镇原隆村富麓酒庄、贺兰金贵大集、兴庆通贵大集等地,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普法知识问答》等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放手电筒、遮阳帽等宣传品2000余个,全年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次。持续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全市累计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达1454户,引导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农村集市、农业产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标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制作发布《守护田间沃土——银川农业执法在行动》宣传视频,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25年,全市打造农业农村法治文化阵地8个,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农村蔚然成风。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实践。将普法与执法、管理、服务有机融合,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累计开展随机检查17次,抽查经营主体17家,完成率100%。组织开展畜禽私屠滥宰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全年市县两级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72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88家次,办理案件64个,调处涉农纠纷84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务货值共计53.35万元,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一是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以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宣传4期。将普法宣传教育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机结合,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争做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座,作为银川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有效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组成普法宣传队,结合业务工作,深入企业、乡村、田野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与经营主体和群众交流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为农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法治宣传与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利用村BA、村跑、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参与乡村治理。2025年,共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11次。三是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地级市间行政处罚案卷互查互评工作,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送优秀案卷。2025年,我市1件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高质量案卷”,7件被评为“全区农业行政执法高质量案卷(文书)”,灵武市《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银川市行政处罚优秀案例,在银川市“3·15”活动主会场现场上发布。制作印发《执法护“三农” 普法暖人心——农业执法案例警示》普法折页,向执法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进行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让群众在具体案例中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增强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了解不够深入,宣传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导致部分群众对普法宣传活动不感兴趣,参与度不高。
(二)普法队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随着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普法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农业系统普法队伍中部分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普法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虽然在普法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但在宣传方式和手段上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创新性的举措还不够多,与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一)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根据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干部等不同对象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普法宣传方案,突出宣传重点,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普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举办2026年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专业水平。加强普法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普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普法工作创新力度。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手段。打造具有农业农村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创作更多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质量,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自评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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