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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6-00021 发布日期:2026-03-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报告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为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相关规划,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对照目标责任分解书,结合银川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2021年以来,结合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培训,聚焦提升技能、增强发展能力,围绕粮油产能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乡村新产业业态带头人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培育、乡村建设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方面,组织举办特色培训班72班次,培育高素质女农民1300余人,切实促进了广大女性农民群众树立学习意识,充分发挥了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以国家级、自治区级、县级乡村工匠为主体,兼顾具备培育潜力的本土人才,组织培训50人,其中农村妇女31人,占比62%。通过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妇女的理论素养和创业技能。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荐认定国家级乡村工匠大师2人、自治区级乡村工匠名师11人,带动妇女就业逾百人。

(二)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聚焦农村妇女财产权益、土地权益等核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阶段性目标如期完成。一是目前全市已确权土地面积131.97万亩,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15.65万本,颁证率97%,在确权颁证过程中保障农村妇女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农村产权权益。二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未收到违法收回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妇女宅基地的情况反映。三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中,摸清涉及的15.88万户村民底数,严格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流程,明确外嫁女、离婚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的权益边界,切实筑牢其土地承包权益保障防线。四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累计完成入场公开交易426笔,交易金额4.9亿元,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流转交易,全面享有交易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低收入妇女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农村低收入妇女兜底保障。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保障有就业需求的脱贫妇女。全市公益性岗位共安置脱贫劳动力2472人,其中妇女占比达60%以上。截止2025年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共12024人,其中女性6109人,占比50.8%。针对监测对象,共落实产业就业、社会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13556项,惠及全市所有防返贫监测对象,并实现了对全部女性监测对象的针对性帮扶。二是农村妇女就近就地就业促进。依托就业帮扶车间,积极吸纳脱贫妇女劳动力。截至目前,全市就业帮扶车间共带动就业681人,其中妇女占比达80%以上。同时,引导女性劳动力到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养殖园区务工就业,扶持低收入农村妇女发展手工编织等特色产业。三是支持农村特色电商项目。依托闽宁禾美电商扶贫车间培育“闽宁巧媳妇”农民电商运营团队,闽宁禾美电商扶贫车间获评“第五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减贫案例。

(四)发挥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作用。将妇女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全过程,通过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展现巾帼风采。全市377名驻村干部中,女干部63名,占比16.7%,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她们积极入户走访,落实政策,兜牢民生底线。全市257名乡村振兴网络员,女性占比80%以上,在各级考核评估工作中妇女充分发挥作用。

(五)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建设的第一场硬仗一是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持续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累计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141534座,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3%,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高效推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6.9%、农用残膜回收率89.8%,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打造示范样板。西夏区、金凤区、灵武市先后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西夏区入选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县名单。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工作方面。一是紧扣产业需求精准设课。围绕全市粮油生产、特色种养、农产品经营、乡村新业态等重点方向,结合农村妇女生产生活实际,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做到培训与产业发展、妇女需求精准对接。二是依托项目载体统筹推进。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为抓手,整合培训资源,系统化、常态化开展妇女技能培训,通过集中办班、现场教学等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规范性。三是聚焦能力提升育强队伍。坚持把技能提升与创业就业相结合,在培训中突出实操性与实用性,着力培育女性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带头人,引导妇女主动投身乡村振兴,切实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二)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权益方面一是在银川农业农村公众号发布《农民进城落户“两头跨”权益保障明白纸》,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各项合法权益,同步兼顾并惠及农村妇女在落户相关环节的合法权益。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中,严格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流程,明确外嫁女、离婚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的权益边界,切实筑牢其土地承包权益保障防线。三是高度重视涉及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各类诉求,对相关反映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精准处置,全程跟踪督办、闭环管理,依法快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四是切实保障妇女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在产权项目入场交易前,通过短信告知等便捷方式,及时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送交易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三)增强低收入妇女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一是坚持监测预警,筑牢防返贫底线。将农村妇女特别是脱贫妇女、监测对象妇女作为重点关注群体,通过动态监测、精准帮扶,确保帮扶措施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坚持产业带动,拓展妇女就业空间。依托就业帮扶车间、设施农业基地、电商平台等载体,为农村妇女提供多元化就业岗位。特别是帮扶车间的“家门口就业”模式,有效化解了妇女兼顾家庭与务工的困扰。三是坚持培育赋能,提升妇女发展能力。以乡土文化能人培育为抓手,将技能培训与妇女发展需求精准对接,通过专题培训、师徒传承等方式,帮助农村妇女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将“美丽庭院”创建与妇女主体作用发挥相结合,激发女性参与治理内生动力。“美丽庭院”评选不再局限于卫生整洁,而是拓展为集绿化美化、家风建设、垃圾分类于一体的综合性载体。通过积分制管理,妇女可凭庭院整治成效兑换生活用品。二是坚持“党员带头、干群联动”,各村充分发挥妇女在村庄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保洁员队伍女性占比达60%,组建起一支常态化整治主力军。建立“日清日结”闭环机制,保洁员每日动态清理公共区域垃圾,同时通过“做给群众看、带着农户干”,挨家挨户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引导群众从“一旁看”转为“主动干”。在拆除残垣断壁、清理乱堆乱放等重点攻坚中,妇女们既当战斗员又当劝导员,以柔性治理打通环境整治的“最后一米”,让乡村从“一时美”迈向“持久美”。三是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儿童在推窗见绿、出门见景的村庄健康成长,减少了疾病风险。昔日的垃圾堆变成了微花园,残垣断壁处绘制了彩色墙绘,为孩子们拓展了嬉戏奔跑的生态空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女性农民群众学习积极性不足,参与技能培训的主动性有待提升,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需进一步优化。

二是部分农村妇女对自身财产权益、土地权益认知不足,权益保护意识薄弱,遇到侵害时不愿主动维权。

三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仍以项目资金和临时性补助为主,群众参与环境维护主动性不高,稳定的财政保障和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抓好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在各类项目创业就业培训项目中,保障女性达到一定比例,紧扣乡村人才振兴目标,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围绕粮油生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培育出一批女性农业产业带头人,继续实施乡土文化能人培育工程,优化培训课程设置,增加实用技术、电商运营等内容,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对培训后妇女的跟踪服务,促进培训成果转化。持续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做大做强“妇”字号产业基地、巾帼工坊、电商品牌;深化技能培训,重点培育电商直播、乡村旅游、智慧农业等新业态人才;优化金融服务,扩大妇女创业贷款覆盖面,支持妇女抱团发展、链式增收。

二是持续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力度,解读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着力提升农村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以灵武试点为引领,统筹推动全市同步开展,保障外嫁女等特殊群体土地合法权益,主动排查化解各类相关矛盾纠纷,确保2028年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加大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广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引导个人相关资产规范入场交易,助力农村妇女盘活家庭资产、拓宽增收路径,切实增加财产性收入。

三是健全管护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加快长效管护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标准,强化镇村管理主体责任,依靠村民建立村级运营管护队,打造一支成熟、稳定的长效管护队伍。在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积极探索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偿、社会资本参与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成后能够长期稳定高效运行。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契机,适时推进县域内城乡人居环境一体化管护机制建设共促协同发展。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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