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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5-00025 发布日期:2025-05-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银川市2024年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银川市2024年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打好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农膜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层级工作责任,农膜回收网格不断完善,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及市本级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4〕46号)和《银川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12月23日至25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等形式对全市2024年度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进行核查,依据《银川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各县(市)区农用地膜使用量、农用残膜回收量(回收率)等因素调整资金分配。经局党组研究,现将2024年度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80万元予以下达拨付(详见附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膜使用回收利用市级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农膜使用、回收、利用台账,确保绩效目标完成,请于6月9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年底项目结束后,及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银川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分配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农膜使用面积(万亩)

农膜折杂后回收量(吨)

下达资金(万元)

1

金凤区

2

107.52

6

2

兴庆区

3.5

228.12

11

3

西夏区

0.6

37.15

4

4

贺兰县

4.98

338.79

15

5

永宁县

4.6

293.9

14

6

灵武市

6.75

863.4

30

合计

22.43

1868.88

8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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