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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5-00656 发布日期:2025-10-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计划财务科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畜牧业稳规模补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畜牧业稳规模补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银川市畜牧业稳规模补栏补贴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畜牧业稳规模补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牧产品供应,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内容

安排第一批市本级资金93.993万元,扶持全市畜牧产业发展,根据各县(市)区养殖业实际情况,按照因素分配法,具体资金分配为:兴庆区10万元、金凤区10万元、西夏区10万元、永宁县20万元、贺兰县20万元、灵武市23.993万元,用于各辖区肉牛、肉羊、生猪补栏补贴。对2025年11月至2026年6月期间补栏的牲畜,按照肉牛500元/头、肉羊50元/只、生猪100元/头,以申报时序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补贴养殖场(户),每个养殖场(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单笔总交易额的30%,最高补贴额度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限。县(市)区可依据各自财力配套资金。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申报。全市养殖场(户)需提交购入肉牛、肉羊、生猪付款凭证、银川市以外地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向辖区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项目验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养殖场(户)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验收,需审核申报养殖场(户)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补栏牲畜动物检疫证明与付款人个人信息要一致。

(三)资金拨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通过后,按照补贴额度拨付补贴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尽快完成资金拨付。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位,引导养殖场(户)按时申报,帮助规模养殖场做好补栏出栏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县(市)区已出台相关补栏补贴政策的可调剂使用市级资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对资金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情况,将收回资金并取消该主体以后年度申请项目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银川市畜牧业稳规模补栏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银川市畜牧业稳规模补栏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银川市畜牧业稳规模补栏补贴项目

银川市主管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专项实施期

2025年

辖区财政部门

县(市)区财政局

辖区主管部门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93.993

其中:中央补助

0

自治区补助

0

银川市补助

93.993

辖区资金

0

年度
总体
目标

安排资金93.993万元,用于扶持全市牛羊及生猪产业,对补栏肉牛、肉羊、生猪的养殖场(户)进行补贴。主要目标是引导养殖场(户)积极补栏、出栏,稳定畜禽存栏量,扩大养殖出栏量,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栏猪牛羊数量

≧10000头、只

质量指标

畜禽补栏材料

符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时效指标

补栏日期

2025年11-2026年6月

成本指标

肉牛补贴

500元/头

肉羊补贴

50元/只

生猪补贴

100元/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农产品供应保障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农民收入

增加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畜牧业发展

提高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养殖场满意度

≧9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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