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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627 发布日期:2022-11-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银川市2022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银川市2022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2〕87号)要求,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方向,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扶持建设10个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目前项目申报、县(市)区初审、中期现场检查验收均已完成,兹定于近期开展项目竞争性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时间

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

二、项目评审地点

宁夏新润种植专业合作社会议室(银川市西夏区通山路西50米)。

三、参加人员

项目评审专家、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为切实做好项目评审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银川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项目评审人员必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项目评审:健康码红码、黄码者;21天内有自治区内外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者;居住社区21天内为中高风险地区者。请参加项目评审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四、项目评审程序

(一)实施单位陈述项目实施情况、取得成效;

(二)专家问询、实施单位答辩;

(三)打分、形成评审意见。

五、项目评审汇报内容

实施单位根据《银川市2022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装订7本项目档案,内容包含项目实施情况、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总结、征信报告等,向评委汇报项目实施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六、评审结果公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选市、县中级以上职称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问询答辩,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结果及时通过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七、参加评审单位

1.宁夏鸿丰祥农业专业合作社;

2.银川永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3.宁夏康润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永宁县绿茵果蔬种植家庭农场;

5.宁夏冠丰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6.宁夏艺丰农业有限公司;

7.贺兰县立岗心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

8.宁夏众和绿源农业有限公司;

9.贺兰县欣荣和食用菌有限公司;

10.灵武市大绿叶家庭农场;

11.灵武市俊明家庭农场;

12.灵武市明华家庭农场;

13.灵武市鲜运来家庭农场;

14.灵武市富源农牧专业合作社。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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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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