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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18-8868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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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0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05 |
名 称: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落实2018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责任分工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院:
现将2018年全区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分工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和落实各项积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政府促进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推进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创业,推进新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实施。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创业服务机制,继续实施“外语+”复合型人才回乡创业“千百十”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各地举办形式各异的创新创业大赛。全年培育创业实体3000个,创造新岗位7000万个,创业带动就业 1.5 万人。
稳妥做好重点群体、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和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的统筹实施工作,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8万人,实现工资收入8亿元。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全年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1000个,其中不低于 20 %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继续实施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推进扶贫车间等就业载体建设,全面推进就业精准扶贫。
加强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继续实施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和培训补贴直补企业(个人)政策,推进精准扶贫培训。全年开展城乡劳动力培训1万人。制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标准,建立“互联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专业化、智能化。强化就业信息监测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启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责任领导:谢金海
责任单位:创业就业培训处、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二、深化社会保障改革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精准参保数据库,转化登记成果。实施“同舟计划”二期,推进交通、铁路、电力、水利等行业按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3.80万人、70.89万人、40.21万人、50万人、48.26万人。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保尽保。
跟进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署,制定完善遗属待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配套政策。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启动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等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推动落实重特大疾病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障工作,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目录。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跟进国家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合并实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推动农民工和“双创”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完善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政策措施,制定社会保险参保个人失信管理办法。强化社会保险监控稽核,推动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确保基金安全。推进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可视化试点,建设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五险统一经办,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效能。
责任领导:戴玉荣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处、社保局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自治区“塞上英才”、国内引才312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大力实施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做好院士后备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考核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工院校遴选急需特色专业。做好全国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工作。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特殊人才评审办法。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开展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养培训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进党校活动。加强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继续开展百名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工作。开展宁夏引才政策海外推介活动。组织实施重点引才引智项目。
责任领导:王东风
责任单位:事业人事处
四、推进人事管理创新
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出台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做好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和遴选工作。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制订公务员守则,开展“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评选活动。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国有林场、文化体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岗位设置,推进岗位竞聘,规范人员考核,加强聘用合同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范公开招聘行为。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健全完善军转安置工作政策举措。创新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推进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继续抓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健全解困稳定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责任领导:王东风
责任单位:公务员处、事业人事处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跟进国家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修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政策,构建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政策。
责任领导:王东风
责任单位:事业人事处
深化区属和五地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工作。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做好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工作。
责任领导:谢金海、王东风
责任单位:事业人事处、劳动人事仲裁监察处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继续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稳妥做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建立经常性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处置工作。做好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建设。
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治欠保支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两网化”建设,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省级联动平台建设。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工资失信企业“黑名单”。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制定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程序。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依法落实终局裁决规定,扩大终局裁决比例,终局裁决率达到35%以上。统筹推进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谢金海
责任单位:劳动人事仲裁监察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完善“五个人社”机制制度,培育人社文化风格,打造人社工作品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做好法治人社考评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化不见面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人社业务办理标准化,全区人社系统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金保二期”项目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集中”管理平台。依托自治区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互联共享、协同应用。持续加强网络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国产密码应用推广等安全防护工作。稳步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应用试点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党务和政务公开。加强系统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等综合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谢金海、戴玉荣、王东风
责任单位:综合处(监察室)、社会保障处、社保局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同向发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一岗双责”制度,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打造“10个1工作包”党建工作品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监督管控。加强人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责任领导:谢金海、李素蓉
责任单位:综合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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