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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8-888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5-04-07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5-04-07
名 称: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为做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根据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 卫计委《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意见》(宁人社发[2014]139号)要求,现将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等27家医疗机构确定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按照宁人社发[2014]139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按照就近原则,可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二级医疗机构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签约服务医疗机构。

市医保中心和各县(市)医保中心应按照规定及时与属地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门诊医疗服务。今后,我局将根据参保职工就医需求,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附:银川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附件:银川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

序号

级别

单位名称

备注

1

二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2

二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3

二级

永宁县人民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4

二级

永宁县中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5

二级

贺兰县人民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6

二级

贺兰县中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7

二级

灵武市人民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8

二级

灵武市中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9

二级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10

二级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11

二级

燕鸽湖职工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12

二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医院

门诊手术协议医疗机构

13

社区中心

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

社区中心

上海西路碧水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

社区中心

兴庆区丽景街五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

社区服务站

北京中路长城机床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17

社区服务站

银古路凤鸣佳苑服务站


18

社区服务站

富宁街大庙服务站


19

社区服务站

民生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20

社区服务站

星光华卫生服务站


21

社区服务站

双渠口卫生服务站


22

社区服务站

满城北街紫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23

社区服务站

丽子园卫生服务站


24

社区服务站

玉皇阁益康服务站


25

社区服务站

湖畔嘉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26

社区服务站

永宁县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27

社区服务站

永宁县南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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