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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19-0009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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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2-1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19-02-18 |
名 称: | 中共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计划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现就报送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制定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在设置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制定招聘计划时,要严格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精神,结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机构改革实际,根据本地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人员结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资格条件,合理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并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招聘范围。招聘范围可设置为全国、全区。各县(市、区)在综合评估本地生源状况、岗位吸引力等因素的前提下,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市、区)或者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二)年龄设置。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招聘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下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县乡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单位在上述年龄要求范围内可以以5年为一个梯度设置招聘年龄范围。
(三)学历学位设置。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在确定招聘岗位学历上,要汲取历年教训,避免盲目追求高学历。乡镇事业单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招聘单位须明确是否招聘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以及第二学位(专业)和辅修学位(专业),没进行明确的,将默认考生所具有上述学历学位符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学历一般设置为:研究生、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位一般设置为:博士、硕士及以上、学士及以上,不限。
(四)专业设置。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本着“宜宽不宜窄”“相似、相近”原则,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原则上按“x类”或“xx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如医疗卫生类应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口腔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等类设置专业。专业性强、生源少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设置至少3个以上相近专业。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应不作专业要求。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不得设置专业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按一级学科设置专业,博士研究生按二级学科设置专业。专业名称表述应参照《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附件3)填写。对于参考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名称,可根据高校实际专业名称填写。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须与岗位简介、学历层次、考试类别相匹配。
(五)定向招聘。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实有事业编制空编底数,优先拿出不少于总计划15%的岗位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和退役士官士兵;其余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用于定向招聘“具有三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的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以管理岗为主,原则上不得限定招聘专业,允许面向本县(市、区)或者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六)考试类别设置。事业单位笔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小学教师类(D类)又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考试类别。医疗卫生类(E类)具体又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考试类别。设置考试类别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招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免笔试,招聘单位有参加自治区统一笔试需求的岗位,须在上报招聘计划中予以明确。
(七)其他条件设置。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原则上不得对性别、工作年限(经历)、民族、政治面貌设置限制性条件,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有规定或特殊要求的,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单独做出说明。不得设置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时无法审核和衡量、有失公平的招聘条件,如“xx相似专业”“xx相关专业”“xx优先”“xx经验丰富”等。为便于面试工作的组织,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得多于10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多于10人的,应进行职位拆分。对招聘岗位有职业行业资格准入的,须明确岗位条件中职业行业准入的相关证件名称,如招聘事业编教师必须明确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招聘岗位有相关证书要求的,须明确说明证书名称,证书须与岗位有关联性。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一经确定,不得擅自修改。
(八)自主公开招聘。高校和公立医院总量内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主,可以自主组织公开招聘也可参加全区统一公开招聘。
二、报送时间
由于自治区公开招聘整体时间安排已经确定,逾期无法补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公开招聘申报计划务必于2019年2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科。本通知发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报送工作。
三、报送程序
(一)各县(市、区)公开招聘计划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同意后,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统一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各报考岗位的设置条件,再由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经市委编办、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须填报《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编制审核表》(附件1)、《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各县(市、区)公开招聘计划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通过后,应通过宁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线上”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需要实行自主公开招聘的,公开招聘方案须按管理权限经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实施。
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审核汇总时,对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条件、与岗位无关限制性条件的要及时纠正,对不按报送要求报送、不及时纠正的将直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发现有“因人设岗”“因人画像”等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由于时间比较紧迫,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明确负责领导,指定具体工作人员,报送计划时,请将负责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科,便于及时沟通协调。
来访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66号银川市行政中心2号楼320室(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科)
联系人:龙军 李玉君
联系电话:(0951) 6888877 6888910(兼传真)
电子邮箱:13639586299@163.com
附件:
1.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编制审核表
2.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样表)
3.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
中共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