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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19-0018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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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1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15 |
名 称: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电视问政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市纪委:
银川市2019年3月29日第36期《电视问政》反映出来的健康乐药店和持卡人刷医保卡套取现金问题,银川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张正标连夜召集社保、医保负责人、社保稽核科、医保费用结算科负责人进行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即查即改。现将整改和加强医保协议药店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整改的措施
2019年3月29日第36期《电视问政》节目播出后,银川市社保局、医保中心根据人社局党组会议精神,当夜暂停了健康乐药店的医保服务网络,并安排第二天稽核现场取证工作。2019年3月30日早8:30分,银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社保局筹备组组长戴玉荣带领社保局、医保中心稽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稽核取证,银川电视台记者也现场同步进行报道。
经现场稽核调查,该药店拒不承认与小广告“中间人”有业
务关系,不熟悉不认识,也联系不到“中间人”。药店工作人员说刷卡购买(已取走)的是保健品汤臣倍健。但稽核中发现以下问题:该药店不按规定如实上传医保刷卡数据,不保存2019年1月至3月份刷卡小票记录,违规摆放日用百货等生活用品,存在刷社会保障卡资金充值本店会员卡1300元的套现行为。
2019年初,银川市社保局开展针对协议医院欺诈骗保行为的专项稽核检查。4月初,又开展了针对协议药店欺诈骗保行为的专项稽核检查,对全市协议零售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4月2日至4日,连续召开了四期“医保协议零售药店专项治理培训会”,培训药店经营者、药店工作人员816户,占医保协议药店992家总数的82%。在培训会上通报了市医保中心对健康乐药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意见,布置了拉网式检查工作,重新学习了银川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协议药店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737号)文件。戴玉荣同志向协议零售药店明确提出要求,要切实规范履行协议,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能打套取医保资金的歪主意。参保人要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不能贪图小利自损权益。银川市社保局将市辖992家协议零售药店划分成四大块,分别由市本级与三区医保局共同开展检查。两县一市及宁东基地医保局对所辖协议零售药店各自开展检查,检查要求做到地毯式排查、不漏一家。
二、平时监管的成效
(一)银川市社保局对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管分三项,一是利用基金监控软件进行网络筛查监管。二是每月同协议医药机构进行数据核对和结算进行定期监管。三是进行日常稽核与专项稽核的现场监管。2018年通过现场稽核拒付、扣回医疗机构违规款项金额200多万元,暂停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3家,暂停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39家,终止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2家。检查中未发现医保定点机构套取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的违规行为。
(二)社保稽核检查必须是两人以上进行,要亮明身份出示
证件,不允许单人检查和采取隐蔽的方式进行取证,禁止采用钓鱼式取证。参保人刷卡套现是一种自损权益的行为,在实际稽核中并未发现一例。如果没有人进行举报投诉,极难对套现行为当场收集证据和进行处罚。
三、关于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一)对持卡人自损权益的套现行为,目前没有明确处罚依据。对“中间人”已建议市医保局会同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对健康乐药店已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并建议市医保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对社会保险稽核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并对科室负责人李广宏同志提出批评教育。
四、工作建议
(一)将协议药店管理权限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下放至市辖三区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共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二)加强对协议药店信息化管理力度,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监管药店服务行为。
(三)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发生持卡套现等损害社保基金行为,及时移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市纪委进行处理。
附件:1.关于对银川市兴庆区(南)健康乐药店违规经营
处理的通报(银医保发〔2019〕18号)
2.关于对银川市兴庆区(南)健康乐药店违规经营处
理的报告(银医保发〔2019〕20号)
3.关于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银社险
发〔2019〕39号)
4.关于对协议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银医
保发〔2019〕19号)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