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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09W/2022-0007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2-04-02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4-02
名 称: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银川市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银川市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相关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

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工作针对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18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创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项目培训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以下简称GYB)、“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改善你的企业”(以下简称IYB)、“扩大你的企业”(以下简称EYB)和网络创业培训。

(二)培训期间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法律意识、民族宗教政策列为基础知识,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疾病防控、戒毒教育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

二、培训对象和任务

(一)培训对象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培训对象重点是高校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农村转移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帮扶家庭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外来创业人员等。

(二)培训任务2022年,银川市创业培训任务2250人,具体分配如下:

市本级1020人,其中:GYB培训860人(用于银川地区高校、高职院校应届毕业)、SYB培训60人、IYB培训40人、网络创业培训60人。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各210人,其中:SYB培训90人、IYB培训60人、网络创业培60人。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各200人,其中:SYB培训90人、IYB培训50人、网络创业培训60人。

三、培训实施机构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22年全区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均可承办银川市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本着择优、就近原则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举办创业培训班,方便学员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后需取得合格证书。

四、补贴标准流程

参加GYB、SYB、I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分别按照每人

400元、1200元、1600元标准给予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每人1600元标准给予补贴(含每人200元教学辅助平台技术服务费);参加EYB培训的按照市场化运作,财政不予补贴。

五、培训管理

(一)制定创业培训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创业培训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创业培训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渠道发布创业培训开班时间、举办地点和承办机构,方便培训对象报名参加培训。让创业培训政策惠及辖区各类劳动者。

(二)开展政策宣传和项目推介加强学员面试筛选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创业培训政策。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宣传介绍创业培训各模块内容,吸引广大创业者报名参加创业培训。参与并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招生。培训机构要安排培训讲师进行学员面试,并填写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筛选符合培训要求的学员参加创业培训。

(三)履行培训申报程序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在3—8月份有序举办创业培训班,完成创业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3日,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交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和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经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将开班资料报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备案。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对三区及市本级开班申请复核后,报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组织培训。同时,实行月度工作汇报机制,确保各级人社部门及时掌握创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培训机构对参加培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将采集的学员信息在开班前1日录入上传至宁夏一体化管理系统。未经审核开班的,不享受银川市创业培训补贴。

(四)严格使用培训教材和遵守师资选聘制度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就创发〔2012〕26号)要求,在培训前到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订购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教材,确保学员人手一册。凡未按规定使用培训教材的,培训机构不得申领合格证书。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宁夏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就创发〔2017〕110号)要求选聘师资。每期班应确保有2—3名讲师(培训师)承担授课任务。

(五)严格执行培训教学标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要按照创业(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开展教学。GYB课程培训时间为3天,不少于24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每班人数不得超过60人;SYB课程培训时间为7天,不少于5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每班人数不得超过30人;IYB课程培训时间为7天,不少于5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每班人数不得超过30人;EYB课程培训原则上不少于6天,不少于48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每班人数不得超过25人;网络创业课程培训时间为7天,不少于56学时,每班人数不得超过30人。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39号)精神,为规范培训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降低参训学员网络创业的实践风险,确保学员在规定学时内高效完成培训及创业实践任务,网络创业培训学员班必须统一使用自治区公开引进的教学辅助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可依托线上技能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创业培训。

(六)严格培训现场检查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项目规定,建立考勤制度,学员考勤表必须由参加培训学员本人签到。授课讲师或管理人员要做好教学记录和考勤记录,切实加强学员和班级管理。对在考勤中弄虚作假、找人代签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学员培训资格,对培训机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本期培训班视为无效。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定期地对培训班情况进行检查,每期培训班抽查不少于2次,对抽查时学员出勤率低于80%的责令其立即整改,低于70%的责令其停班,待参加培训人数达到开班要求后重新开班;一期培训班累计2次抽查学员出勤率平均低于80%的,按缺勤人员比例扣减培训补贴,同一学员2次缺勤视为不合格学员,不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同时扣除培训补贴;对本年度抽查学员出勤率累计低于80%的培训机构,取消其下年度培训资格。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将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培训班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七)严格发放培训证书培训班结束一周内,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交培训班审核验收表,县(市)区培训主管部门要结合学员考勤和GYB市场调查报告(或SYB创业项目计划书、IYB行动计划书、网络创业店铺规划书、网络创业实践成果),对培训人数、培训类型、合格人数等进行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报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局申领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和《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上报至培训任务所属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八)严格落实培训后续服务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督促培训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后半年内对所培训学员进行1-2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后续服务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电话问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要充分利用教学辅助平台内的其他功能,做好学员后续服务工作。并将开展培训后续服务表格、资料或图片留档备查。培训机构开展后续服务工作情况作为拨付培训补贴的一项依据,对未开展后续服务工作或对后续服务工作不重视、开展不及时的要视情况扣减相应的培训补贴。在开展后续服务工作时,授课讲师要积极参与,协助培训机构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九)严格规范培训档案标准各培训机构要按照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暨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就创发〔20212)要求,建立规范的培训班档案,培训档案分为培训效果档案和培训活动档案两种。一套两份,一份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一份培训机构留存;培训活动档案一套,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培训机构留存,主管部门只留存培训效果档案。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对培训管理系统的各类信息资料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信息。

六、考核标准

培训结束后,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邀请人社、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创业培训讲师组成考核组,通过查验培训班资料、核查培训学员考勤、电话抽查培训效果等,对培训班逐一进行审核验收,核定培训补贴。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GYB、SYB、IYB培训

1、核查学员到课情况。同一学员2次缺勤视为不合格,不予补贴。一期培训班累计2次抽查学员出勤率平均低于80%的,按缺勤人员比例扣减培训补贴。

2、审核GYB培训学员市场调查报告(或SYB培训学员创业项目计划书、IYB培训学员行动计划书),合格率低于90%的,按不合格比例扣除培训补贴。

3、培训后续服务开展情况。对未开展后续服务工作或对后续服务工作不重视、开展不及时的按1-5%比例扣减培训补贴。

4、按照20%比例电话抽查学员培训效果,根据抽查结果按1—5%比例扣除培训补贴;抽查中反映有未参加培训的情况,按10%比例扣除培训补贴。

5、对创业培训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报送不及时的按1-5%比例扣除培训补贴。

(二)网络创业培训

网络创业培训考核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川市网络创业培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226号)文件执行。

七、创业培训补贴拨付流程

1、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按补贴核定要求组织完成三区及市本级创业培训班资料的考核验收;

2、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复核;

3、市人社部门复核后商财政核拨资金;

4、市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根据人社、财政部门意见下达拨付资金文件

5、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收到资金后负责向培训机构核拨补贴资金。

6、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参照此通知要求执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培训工作,通过细化目标任务和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将创业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培训质量。

(二)规范过程监管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创业培训开班申请、培训教学、结业审核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安排。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培训补贴政策,认真审核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和培训效果,及时兑付培训补贴资金,强化补贴资金监管。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发生。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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