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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09W/2025-00047 发布日期:2025-03-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守正创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将法治人社建设推向深入,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

1、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做推进依法执政的“执行者”。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2024年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挂钩。

2、带头学法用法,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行专题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和机关干部职工会议议程,严格落实党组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经常性组织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宣讲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制定专门的学习培训计划。围绕主题党日科学谋划重点工作,深入实施“两抓两增”工程和模范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作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次、专题辅导授课2次。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累计开展理论学习12次,移交线索7条,问责问效11人。深入开展社保基金案件集中整治“百日攻坚”等行动,共核查基金要情58件,涉及金额613.68万元,已完成整改51件,追回金额530.24万元。

3、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三送五进”人社政策集中宣讲等活动,要求局属各单位在技能业务培训中增设安全生产、消防、禁毒等知识的讲授环节,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讲解和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新媒体渠道广泛向社会公众普及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动态调整《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制定《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公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局窗口单位邀请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信力。

(二)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人社服务功能。

1、推进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同步参保登记机制,推进新经济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参加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现新开办企业参保“零跑路”网上办,开辟绿色通道为快递网点及快递员优先参保。连续20年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足额发放养老待遇92.19亿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82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居西北地区首府城市第一。个人养老金试点开户达到49.6万人,缴费1.76亿元。共为4.25万户企业降低社保费19.3亿元,为6332名低保、特困等六类特殊人群代缴养老保险77.3万元。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四减一优”专项行动,深化社保转移“跨省通办”,实现专窗办理和全流程数字化,办理时限从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健全内控制度,修订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处置预案等8项制度,完善内部互审机制,巩固社保基金安全基础。运用社会保险标准化试点成果形成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居)协办员服务规范》成为宁夏社保领域第一个地方标准,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四统一”。积极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制定应急预案、开展人员培训、进行政策宣传。

2、加快就业创业质量提升实现协同发展。完善“四业”联动机制,围绕重点产业(企业)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7060人,完成技能人才鉴定2.04万人;为413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1800多万元。开展稳内拓外专项行动,举办东西部人力资源交流协作大会,深化“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开展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银川站”活动,赴西安、郑州等地开展人力资源拓外、劳务对接合作,累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256场、提供就业岗位24万多个,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达到60%。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专项行动,举办银川市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争取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资金2400万元,政策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4150多人。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为181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交通补贴93万元。

3、优化人事人才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改革围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巩固高层次人才认定成果,推荐认定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64人,选拔培养各行业有潜力、能创新的青年骨干人才151人。开展柔性引才,选聘特聘专家124人解决学术、科研、技术、产业等发展难题。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人社部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活动1个、乡村振兴专家服务活动3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家,建成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30个。开展卫生系列正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探索向经开区和人才密集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与宁东一体合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新建10个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17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成功争取世界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落地银川。通过自主公开招聘和个别选调方式招聘博士30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5名。完成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20多万人次。承办“第三届宁夏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开展“金蓝领”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

(三)健全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关系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共发出要约2502份,回应要约2354份,覆盖企业2360家,覆盖职工14.7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432份,覆盖企业2206家,覆盖职工18.3万人;签订区域集体合同8个,覆盖企业378家、职工8415人;签订行业集体合同6个,覆盖企业67家、职工2000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对18个行业部门1496家样本企业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积极与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司法局、法院等单位协作,加强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747个。积极指导辖区各县(市)区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劳动争议调解前置和下沉园区、企业和基层单位,全力提高基层劳动争议调处协作效能。按照打造劳动仲裁调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调解中心案前调解优势,将信访工作、工会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相结合,从源头防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提高调解工作质效。

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先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攻坚行动,检查用人单位2729家,涉及劳动者5.52万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519件,办理人社部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8987件,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转办案件1761件,督办转办案件453件,为1.267万名职工(农民工)追发工资7684.37万元,行政处罚32件,收缴罚款24.5万元。深入建筑工地一线开展送《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上门宣传服务,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册页,开展微课堂,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答疑解惑。开展普法进工地活动15场,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条幅22条,农民工参与人数达5000余人。打造“互联网+智慧监察”优质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通过电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监管手段,对全市862个在建工程项目和17.16万名注册登记农民工的用工管理与工资支付全程动态监管,线上发放工资12.45亿元,实现在建工程项目的全覆盖监管、用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以及预警信息全闭环处置,推动欠薪治理由治“顽疾”向治“未病”转变。加强建设施工单位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提升守法诚信意识,开展2023年度银川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采取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和综合赋分的方式,对113家建设施工等企业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定 A 级(诚信)企业37家,B 级(基本诚信)企业75家, C 级(非诚信)企业1家。同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推送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建设施工等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3、强化纠纷调处力度。银川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接待申诉595件,其中不予受理63件,立案调查审理378件,三方联调中心受理154件。立案案件中,涉及劳动者人数431人,其中涉及农民工130件共计130人,追回经济标的831.57万元,其中劳动报酬450.35万元、经济补偿金88.09万元、其他293.13万元。截至目前,实际结案386件(含上期累计未结案件15件),其中仲裁调解156件,裁决208件(其中终局裁决63件),其他22件,案件结案率98.2%,调解成功率61.6%。构建人社“1+N”多元调解工作模式,建立以人社、工会、工商联为主体,融合摸排、服务、调解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与调解体系,发挥仲裁院专业调解、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工商联企业服务等各自优势,打造劳动争议调解矩阵,形成“一点多元”复合型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集咨询、服务、调解、仲裁为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模式。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调解中心第一时间介入,把调解贯穿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强化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4、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力度。我局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积极准备案件材料、参与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惑。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及人民法院的裁判思路,杜绝“告官不见官”现象的出现,2024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98件,行政诉讼案件176件次(其中一审118件,二审53件,再审4件,抗诉1件),共计274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154次,出庭率达到100%,诉讼前调解77件,调解成功5件,坚决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较多,行政执法遭遇“执行难”。因我局的行政职权范围包含了工伤认定、工龄认定、退休审核、养老保险、劳动监察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导致我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逐年递增。由于我局工伤认定案件数量巨大,但工伤保险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加之部分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导致工伤认定案件调查核实案情存在很大阻碍。

(二)调解员队伍发展不均衡,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还待完善。全市各基层调解组织系统学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调解员较少,兼职情况较普遍、流动性较大、调解效率不高,调解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普遍。目前全市尚没有建立统一有效的多元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和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争议较大的案件或集体争议案件协调难度大、联动机制不顺畅。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在工伤认定和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和处罚方面程序已建立规范的标准化程序体系,但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其他职权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程序还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诉讼隐患。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细化管理体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同时加强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劳动用工氛围。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畅通“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提高审核效率,缩短投诉立案时间,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

(三)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共建,聚心聚力保障合法权益。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良好劳动用工氛围。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举报,缩短投诉立案时间,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监控预警,加大“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规范企业用工。发挥调解前置和仲裁兜底作用,提升综合调处、柔性化解能力。紧盯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开展预防化解专项行动,推广仲裁案件繁简分流、开庭快审、速调速裁办案机制,深化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速裁办理。

(四)加强监控预警,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拓展“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督导用人单位及时更新劳动用工信息,推行投诉举报案件线上规范化办理,运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监控平台归集的劳动用工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预警风险、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有力规范企业守法用工、快速查处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发出预警,并按照“消化存量、防范增量、一企一策”原则,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坚决避免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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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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