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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20-00063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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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名 称: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重点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包联制度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我市重点企业用工,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的整体稳定,市人社局决定在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包联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就业政策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载体以及微信、宣传手册、掌中书等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当前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的就业促进优惠政策,积极调动企业和群众学习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的热情,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能够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好各级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积极作用。
(二)大力开展企业用工调查。要充公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力量,鼓励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积极参与,动员一切有利资源,结合实际情况,疫情期间每周至少安排1次,正常时期每季度安排1次,深入各自辖区内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用工需求量、用工条件、薪酬学历及人员来源等方面现场调查,做好相应的登记统计分析,为有针对性制定就业促进政策提供依据。
(三)积极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疫情期间要充分利用宁夏公共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微信、电视、室内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资源,进一步拓宽就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就业用工需求信息的知晓范围,积极为企业搭建线上用工需求招聘平台。正常期间,在大力开展招聘活动的同时,要加强与陕西、甘肃等周边省份加强联系对接,实施跨区域线上线下人力资源交流合作,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引进我市企业急需的人力资源。
(四)建立跟踪监测制度。疫情期间,要及时了解沟通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企业员工因疫情返银回岗困难的,应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协助企业做好员工返银回岗复工工作。正常时期除重点监测企业外,应每季度通过电话或深入企业等形式,随时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工作服务,协助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用工需求招聘方案,排解企业用工困难和解答企业关于政策等方面问题,推动就业服务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要如实填写登记记录,开展定期回访,做好后续跟踪服务,注重在总结经验中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二、责任分工
第一小组:
包联领导:张正标
成 员:马 坚 龙 军
包联单位:兴庆区辖区内园区和企业(含苏银产业园和综合保税区)。
第二小组:
包联领导:戴玉荣
包联人员:杨国林 张 帆
包联单位:金凤区辖区内园区和企业(含经济技术开发和区丝路经济园)。
第三小组:
包联领导:王东风
包联人员:纳丽瓦 黄冠利
包联单位:西夏区辖区内园区和企业(含中关村产业园)。
第四小组:
包联领导:李晓强
包联人员:池海霞 张开超
包联单位:贺兰县辖区内园区和企业(含军民整合产业园)。
第五小组:
包联领导:纪伏荣
包联人员:陈绍峰 王梅兰
包联单位:永宁县辖区内园区和企业。
第六小组
包联领导:马 凡
包联人员:黄志军 林芳芳
包联单位:灵武市辖区内园区和企业(含高新技术开发区)。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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