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0319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08 |
责任部门: | 医疗器械科 | 发布日期: | 2017-03-08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现将《银川市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银川市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2、宁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情况统计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复查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8日
附件1:
银川市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7﹞36号)要求,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进银川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培训指导、企业自查,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在2018年1月1日起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海英
成 员:李晓忠、蔡尚文、孙常虹、陆 川、郎随永、
白 涛、李科林、张 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集中在银川市,银川市局要充分发挥各县局,各分局的主观能动性,集市县局、分局的检查力量,制定好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县局也要制定实施规范的计划表。
(二)培训指导(2017年3月10至8月31日)。各市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生产企业进行积极宣传动员,通过座谈会,动员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对实施《规范》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依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的培训以及检查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逐步改正缺陷项目,提高检查人员的检查水平。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应按照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逐条进行,原则上由辖区市县局为主体进行现场指导,市局的现场指导由辖区分局配合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进行,县局的现场指导由辖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自查自纠(2017年3月10至5月30日)。各市县局应督促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附件3)及计划迎接监督检查时间。生产企业所在地在永宁、贺兰的,将自查报告及计划一份交县局,一份交银川市局。生产企业所在地在银川三区的,将自查报告及计划一份交银川市局。生产企业应留存自查报告及计划表。
(四)监督检查(2017年4月1日至11月20日)。各市县局应摸清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各生产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向银川市局提出书面进行监督检查的申请,监督检查分两个层次,一是去年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的5家企业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丹特义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夏致皓义齿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东兴义齿有限公司、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进行持续性符合《规范》的检查;二是对其他企业进行符合规范的监督检查。
上述银川地区所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如关键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一般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但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报请自治区食药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对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且不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2018年1月1日前未实施《规范》并通过今年检查的一律停产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提交整改报告或经复查仍存在不符合项目的,或者检查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监督检查人员由市局统一从区局建立的医疗器械检查员库中抽取或从市、县、分局相关检查人员中统一抽取。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及时配合区局的飞行检查。
(五)报送总结(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县局于11月23号前将本辖区实施《规范》的情况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由市局统一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区局医疗器械监管处,总结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检查进展、首次检查、跟踪检查和依法查处等情况,并填报《宁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统计表》(附件2)。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企业在拟监督检查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用文字表述。
(二)由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在监督检查三日内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抽取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为三人。
(三)由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提前1天通知企业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1、首次会议:听取企业汇报,汇报材料应简要汇报企业基本情况、关键人员变更情况、设施设备变更情况、工艺流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
2、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按照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对企业进行检查。
3、末次会议:反馈检查结果。
4、出具检查报告、检查表(见附件4、附件5)
5、对需要限期整改的,在整改完成后,由原检查人员进行复查,填写复查记录(见附件6)。
附件2:
宁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统计表
填报市级局(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产品 类别 |
监管 级别 |
主要产品 的名称 |
产品的类型(普通、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 |
上一次通过监管部门规范检查时间 |
目前 是否 达到 规范 要求 |
是否 限期 整改 |
是否 停产 整改 |
是否 提交 整改 报告 并通 过复 查 |
市级监管部门 核查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数据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一次性通过规范检查的企业11—12列可以不填写,在市级监管部门核查情况中写明。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企业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生产地址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E-mail |
|
传真号码 |
|
|||||||||
自查日期 |
年 月 日- 日 |
|||||||||||
自查人员 |
|
|||||||||||
自查依据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 |
|||||||||||
产品类别 |
□无菌医疗器械 □植入性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剂 其他医疗器械:
|
|||||||||||
许可证号/备案 凭证号 |
|
许可证 有效期限 |
|
|||||||||
许可证/备案凭证 年内变更情况 |
|
|||||||||||
委托生产情况 |
□ 受托生产 □ 委托生产 |
|||||||||||
生产设施 情况 |
生产环境类别:□净化生产 □一般生产 净化等级: □一万 □十万 □三十万 □有局部百级 是否具有设施:□检验室 □无菌检验室 |
|||||||||||
已取得注册证/备案凭证的产品 |
||||||||||||
产品名称 |
注册证号/备案凭证号 |
发证日期 |
变更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年度新增产品 |
||||||||||||
产品名称 |
注册证号/备案凭证号 |
发证日期 |
变更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产品注册进度 |
||||||||||||
产品名称 |
注册/备案进度 |
有关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主要 管理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参加培训情况 |
变更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 适 用 项 目 |
条款 |
不适用理由 |
||||||||||
|
|
|||||||||||
|
|
|||||||||||
|
|
|||||||||||
|
|
|||||||||||
|
|
|||||||||||
一、 综 述 |
(一)报告期内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基本情况 |
|||||||||||
1、全年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值、销售产值、出口产值。
2、全年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和数量(包括委托或受托生产),全年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及原因。
3、是否存在《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或“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的”情况。 是□ 否□ |
||||||||||||
一、
综
述 |
(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 |
|||||||||||
1、质量体系组织架构变化情况。
2、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检验设备变更情况(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应详述工艺验证、设备验证内容)。
3、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特殊采购物品和关键物料等外部供应商发生变化的,应详述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
||||||||||||
(三)管理承诺的落实情况 |
||||||||||||
1、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评价。
2、管理者代表体系职责落实情况评价。
3、内审员、产品检验员能力评价。
4、质量目标的完成、产品实物的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
||||||||||||
二、 年度 质量 管理 体系 运行 情况 |
(一)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 |
|||||||||||
1、是否开展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各类培训和考核。 是□ 否□ 2、培训取得的效果描述。
3、对涉及健康要求的人员的检查情况。
|
||||||||||||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
||||||||||||
1、是否在经许可或者备案的生产场地进行生产,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并进行控制,确保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进行维护并记录。 是□ 否□ 2、企业是否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出厂的医疗器械应当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保持生产记录并可追溯。 是□ 否□ 3、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
4、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条件的验证情况。
5、生产、检验等过程记录的归档整理情况。
6、委托生产及实施管理情况(包括委托生产的产品名称、产品批次、控制方式、质量状况和委托检验的管理)。
|
||||||||||||
(三)产品设计变更、生产工艺变更情况 |
||||||||||||
1、是否存在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是□ 否□
2、对设计的更改、评审、验证及确认的描述(包括对设计变更后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说明)。
|
||||||||||||
二、 年度 质量 管理 体系 运行 情况 |
(四)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情况 |
|||||||||||
1、是否对供应商审核、评价。 是□ 否□
2、采购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可追溯的情况。 是□ 否□
3、销售和售后服务是否建立,并运行有效。 是□ 否□
4、顾客投诉的处置及产品召回(如有)等工作情况。
|
||||||||||||
(五)不合格品控制情况 |
||||||||||||
1、是否发生质量事故。是□ 否□ 2、是否出现产品抽验不合格、出厂检验不合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品不合格品的情况。 是□ 否□ 3、出现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情况。
|
||||||||||||
(六)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 |
||||||||||||
1、企业在年度内进行内部审核的情况(包括频次、审核部门)、检查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风险分析以及采取预防纠正措施的情况。
2、企业在年度内进行管理审核的情况(包括频次、审核部门)、检查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风险分析以及采取预防纠正措施的情况。
|
||||||||||||
(七)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
||||||||||||
1、是否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是□ 否□
2、企业对重要的客户抱怨(包括重大投诉、重大维修、严重不良事件)的再评价和处置情况。
|
||||||||||||
三、 其 他 事 项 |
(一)报告期内开展医疗器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收集和宣贯情况 |
|||||||||||
1、是否收集开展医疗器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是□ 否□
2、对企业人员开展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宣贯的情况。
|
||||||||||||
(二)年度接受监管或认证检查情况 |
||||||||||||
1、是否接受到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是□ 否□
2、检查的性质、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检查结论以及整改情况。
3、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等。 是□ 否□
4、是否受其他机构的检查或认证,检查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何。 是□ 否□
4、企业是否受到各级各种表彰或奖励。 是□ 否□
5、企业是否完成质量信用自评报告,自评等级 是□ 否□
|
||||||||||||
(三)企业年度自查情况 |
||||||||||||
1、企业在年度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针对发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
|
||||||||||||
四、企业对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总体评价: (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对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各章节内容进行总体评价;2、已通过规范或细则检查的企业,执行新规范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3、通过自查认为尚不符合规范要求,需明确进行改造或改进的内容和时限,并由市局确认意见;4、结合企业内审、管理评审的情况,客观评价企业存在的缺陷以及实施《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
||||||||||||
自查结果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
是□ 否□ |
|||||||||||
本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管理者代表:
法定代表人: (或企业负责人)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
生产许可证号 |
|
|||||
生产地址 |
|
|||||
检查日期 |
|
|||||
检查内容 |
□全项目检查 □重点检查 |
|||||
检查方式 |
□通知检查 □飞行检查 |
|||||
产品分类 |
□无菌医疗器械 □植入性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剂 □其他 |
|||||
产品名称 |
|
|||||
检查依据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附录体外诊断试剂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
|||||
对以往监督 检查整改 落实情况 |
|
|||||
不 符 合 项 目 |
序号 |
不符合相关法规文件的条款/条款号 (关键项目前加*) |
不符合项描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符合项共 项:其中关键项 项,一般项 项。 |
||||||
检查组成员 签字 |
组员 |
|
||||
组长 |
|
观察员 |
|
|||
生产企业 确认检查 结果 |
生产企业负责人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5: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
一、检查组对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评价意见 |
|
二、检查组建议 |
□通过检查 □未通过检查 □限期整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 □责令停产 □其他: |
三、检查组成员签字 |
组长: 组员: 检查日期: |
附件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复查表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
生产许 可证号 |
|
|||||||
生产地址 |
|
|||||||
检查日期 |
|
|||||||
检查内容 |
□全项目检查 □重点检查 |
|||||||
检查方式 |
□通知检查 □飞行检查 |
|||||||
产品分类 |
□无菌医疗器械 □植入性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剂 □其他 |
|||||||
产品名称 |
|
|||||||
检查依据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附录体外诊断试剂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
|||||||
不 符 合 项 目 |
序号 |
不符合相关法规文件的条款/条款号 (关键项目前加*) |
不符合项描述 |
是否通过复查 |
复查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符合项共 项:其中关键项 项,一般项 项。 |
||||||||
检查组结论 |
□通过检查 □未通过检查 □限期整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 □责令停产 □其他: |
|||||||
检查组成员 签字 |
组员 |
|
||||||
组长 |
|
观察员 |
|
|||||
生产企业 确认检查 结果 |
生产企业负责人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