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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0407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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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4-19 |
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 | 发布日期: | 2017-04-19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健全网络经济户口的通知 |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清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健全网络经济户口的通知》(宁工商市字〔2017〕43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快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清理,健全网络经济户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清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
1.对“宁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中“网站管理”、“网店管理”2个栏目内的信息进行匹配、清理,将无法打开的网站、网店放入淘汰库,将未匹配上的网站、网店放入排除库,确保
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对“宁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中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匹配、清理,督促辖区内匹配的网络交易平台在“宁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中进行网络交易平台申报。
(二)健全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
要在“宁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内已下发的辖区基础库格式的基础上,通过通信管理部门ICP 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网络搜索引擎、注册登记、年报、网上亮照实施、日常抽查、网商走访指导、经营户自主申报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户口数据库,如增加网站实体详细地址、服务器地址、接入服务商、开办日期、网站管理权是否被转让、出租等其它需要完善的信息。同时要加强与通信、公安、信息产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采集信息资源。要及时建立健全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要求一户一档,档案中应及时收集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系列资料、日常抽查检查结果、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查处等信用监管资料、其它相关资料等。
(三)开展网络交易抽查工作。
市局在5月份安排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按照不少于1%的比例进行大随机抽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辖区内农资经营户的小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2%。
二、工作步骤
(一)清理数据库(4月20日至5月10日)。对“宁夏网
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中“网站管理”和“网店管理”中“本单位户口管理”中的数据进行清理,对有效数据逐级分配监管单位。4月25日前,市局完成清理核实分配任务;4月30日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完成清理核实分配任务;5月10日前,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清理核实任务。
(二)网络主体抽查(5月11日至6月30日)。对“宁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中的有效数据库进行抽查(市局抽查计划另行下发)。
(三)健全主体信息(全年)。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按照辖区监管原则,结合网上清理、抽查、实地检查工作,开展经济户口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网络经营主体备案信息、抽查信息、举报投诉信息、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和年度审查备案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在5月10日前将确定的本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7)报市局市场(网络交易)监管科。6月28日前上报上半年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附件6)、9月28日前上报三季度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附件6)、12月1日前上报全年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附件6)。
(二)要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网
络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市局将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并在6月份对数据库清理和网络交易平台申报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抽查表(试行)
2、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申请表
3、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变更申请表
4、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终止申请表
5、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年度审查表
6、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统计表
7、银川市市场监管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人
员基本情况表
8、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督查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抽查表(试行)
巡查方式:□网上巡查 □实地巡查 □专项巡查 |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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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网站名称: |
巡查网站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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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名称: |
经营户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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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营业执照号: |
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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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经营者姓名: |
网站经营者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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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内容(在涉嫌违法行为相应序号前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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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资格 |
□ 1、无照经营或虚假经营主体; □ 2、未按核准的登记事项生产经营; □ 3、经营者未亮照经营; □ 4、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行为; □ 5、超范围经营; □ 6、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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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平 交 易 |
□ 7、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 8、网络广告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等违法行为; □ 9、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 10、格式合同未备案或不公平竞争; □ 11、网上消费欺诈行为; □ 12、未经登记从事拍卖; □ 13、不正当竞争行为; □ 14、违法传销或未经批准设立直销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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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办法》履行义务情况 |
□ 15、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 □ 16、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行为; □ 17、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行为; □ 18、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行为; □ 19、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行为; □ 20、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行为; □ 21、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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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 情况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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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意 见 |
□ 1、行政指导 □ 2、限期整改(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 ) □ 3、转为案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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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
□ 1、已规范 □ 2、立案(立案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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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违章截图证据样件或其它备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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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督)查人员签 字 |
年 月 日 |
巡(督)查对象签 字 |
年 月 日 |
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附件2:
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申请表
(一) 经 营 主 体 信 息 |
字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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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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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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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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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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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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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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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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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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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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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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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开 办 网 站 信 息 |
网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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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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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IP地址(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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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开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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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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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电子信箱(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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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ICP许可或备案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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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提供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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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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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网络商 铺信息 |
网络商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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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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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交易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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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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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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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已提交的材料项目前打钩(网络商铺经营者可不提交③--⑥项): □①宁夏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域名证书复印件或域名授权使用协议书。若无,请提供域名使用权的其他相关证明(如域名注册费发票等); □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网站ICP备案证明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⑤网站建设合同(协议)复印件; □⑥服务器托管(或虚拟空间租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⑦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⑧主要网络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⑨辖区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告知的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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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经营主体申请备案登记,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章: 指定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1.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制作或复印。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或者使用电脑填写电子文档并打印
输出后签章。
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附件3:
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变更申请表
项 目 |
原备案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备案登记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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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或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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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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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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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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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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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接入服务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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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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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经营范围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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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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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经营主体申请备案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章: 指定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1.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或者使用电脑填写电子文档并打印输出后签章;
2. 只填备案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更的不填;
3.应于上述项目发生变更后30日内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备案变更申请。
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附件4:
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终止申请表
申 请 备 案 终 止 事 由 |
□ 经营者自愿停止互联网商务经营活动 |
□ 备案网站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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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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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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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经营主体申请备案终止登记,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章: 指定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1.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或者使用电脑填写电子文档并打印输出后签章;
2.“申请备案终止事由”可打勾单选(填写)或打勾多选(填写);
3.应于上述事由发生后30日内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终止申请。
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附件5:
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
年度审查表
( 年度)
主 体 名 称: (签章)
备 案 号:
备 案 机 关:
联 系 电 话:
申 审 时 间:
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备案年度审查内容
1.网站基本信息(详见宁夏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申请表)是否发生变更: □ 否 □ 是 (请在下一栏填写变更情况) |
网站基本信息变更情况: |
2.网站经营主体信息(详见宁夏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备案申请表)是否发生变更: □ 否 □ 是 (请在下一栏填写变更情况) |
网站经营主体信息变更情况: |
本网站经营主体申请备案年审登记,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章: 指定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1. 网站基本信息或主体信息发生变更的,应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提交;
2. 网站经营主体结合企业年检、个体验照一并申请备案年度审查,备案事项不一致的,根据实际情况一并办理备案变更或终止手续;
3. 标明“□”的选项,选填时应将“□”涂黑或打勾。
4.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或者使用电脑填写电子文档并打印输出后签章;
附件6: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 目 |
数 量 |
网上检查网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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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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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违法商品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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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网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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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案件(件) |
|
适用《办法》查处的案件(件) |
|
责令整改网站(个)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个) |
|
罚没款(万元) |
|
是否设立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 |
|
库内网络经济户口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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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户口“一户一档” 建档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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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网购消费投诉、咨询(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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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网购消费经济损失(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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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银川市市场监管系统网络商品交易
监管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所在部门 |
办公联系 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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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附件8: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商品交易
监管工作督查表
工作项目 |
具体督查内容 |
组织领导 |
1、是否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2、是否确定专兼职人员主抓网络监管工作; 3、是否制定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实施方案或意见、通知等文件; 4、是否按时向区局报送季度小结和工作统计表等资料; 5、是否开展必要的网络监管知识学习、培训和宣传; 6、与网络监管业务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情况。 7、与公安网监、通信管理等网络监管机构的联系交流情况; |
网络经济 户口及网上亮照亮标 |
1、是否充分利用走访网商时机、网络搜索引擎等手段,特别是借年报、注册登记之机健全完善辖区经济户口数据库; 2、是否建立经济户口“一户一档”; 3、是否按规定要求实施网站备案审查; 4、辖区网站是否正确有效链接红盾电子标识。 |
网络市场 巡查及 案件查办 |
1、是否按规范要求开展巡查,是否填写巡查记录; 2、是否对巡查对象确定不同的巡查频率; 3、是否具备基本的电子取证软硬件设备和方法; 4、案件查办情况; 5、查办的案件是否及时核审、归档; |
网络经济 服 务 |
1、是否开展行之有效的网商走访活动; 2、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实施相关鼓励、扶持辖区网络经济发展的措施; 3、是否及时受理、咨询、调解或报告网购消费问题; 4、网络经济服务特色、亮点性工作情况。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