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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0409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4-27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 发布日期:2017-04-27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贸市场管理中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贸市场管理中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4月13日至14日,银川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三区)20家农贸市场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不少市场内环境卫生脏乱、乱贴乱画、消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市局于2017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对全市农贸市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也进行了检查,发现市场内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卫生保洁不及时和防蝇防尘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市局要求各分局对银川市文明办和市局督查通报中集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要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

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7〕112号)的要求,对照《关于对银川市三区集贸市场督查情况的通报》(银文明办发〔2017〕11号)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集贸市场综合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银市场监管通字〔2017〕17号)中所列问题,在5月5日前进行逐条销号整改,疑难问题列出整改时间表,列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二、通报中点到的问题在各局的管理中都不同程度存在,所以各分局一定要树立长效监管思维,全面加强整改。市局将于5月5日起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分局于5月4日前将各集贸市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期限上报至市局市场网络交易监管科。联系电话:4109150

 

附件:关于对银川市三区集贸市场督查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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