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053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17 |
责任部门: | 机关党委 | 发布日期: | 2017-05-17 |
名 称: | 中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机关党委,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所属事业单位,各党总支、支部:
为确保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银市场监管党发〔2017〕8号)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现将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落实《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的实
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关于落实《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
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银市场监管党发〔2017〕8号)精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制定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一)加强思想理论教育。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切实增强党性意识和修养,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2.各级党组织理想信念教育不少于总学时的四分之一。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每月确定1天为主题党日,每月开展1次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离退休党员每季度要接受一次党性继续教育。每年组织党员接受1次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1次警示教育,开展1次党员党性分析。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3.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教育活动,加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宣传教育。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部署实施
(二)健全完善党内学习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季度确定1个专题集中研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5.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培训考勤刚性约束。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6.开展“党课进基层、书记上党课、党员上讲台”活动,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带头为全局党员干部作1次专题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7.在职党员全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开展1次述学、考学、评学活动。离退休党员重点加强组织观念、党员意识的教育培训。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三)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载体。
8.打造“周五大讲堂”学习品牌,倡导党员干部建立和完善自学制度,养成“五个一”学习习惯(每天学习一小时,每周有一个学习日,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度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年形成一项学习调研成果)。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培训计划同步
9.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加“共产党员网”、银川微党建、网络学院、专题辅导、“周末讲坛”、“读书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充分利用市场监管局网站、微博、微信、支部QQ群等信息化平台,创办“开放式课堂”。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10.继续开展好“党建月”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四)加强意识形态正面引导。
1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督查考核、追责问责机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12.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情况分析、监督和隐患排查机制,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各总支、支部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13.重视网络舆论斗争,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做好重大思想问题舆论引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举报投诉中心、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14.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管好全局的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平台,坚决杜绝错误思想观点的传播和侵蚀。
责任部门:办公室、举报投诉中心、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二、从严选拔任用调整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五)严格选人用人关。
1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严把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关口。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6.坚持在重点工作中考察识别和选用干部,推动干部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凸显重实干、重实绩、重基层的用人导向。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7.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探索专题调研、无主题谈话、无任用考察等了解干部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防止唯票、唯分、唯年龄等取人用人偏向。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不断探索形成经验
18.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和离任审计等制度规定, 健全落实不当用权问责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强化对干部带病提拔源头管控。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9.完善落实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干部选任专项检查、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等干部选任监督机制。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六)统筹推进干部交流调整。
20.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交流调整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调整力度,促进干部合理流动、互相补充,激发工作热情。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1.落实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计划,坚持在重点工作和基层监管一线发现、储备、培养优秀后备干部。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2.认真落实“1+3”干部管理机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从快从严实现“下”的管理。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3.加大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年度工作考核名次靠后的中层领导干部适时调整整顿;对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以下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七)旗帜鲜明支持干部担当干事。
24.落实《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严格“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5.坚持政治上关心和经济上奖励并行,对在全局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定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奖励和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6.加大各类层次评先选优结果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赋分权重,对在全局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从严夯实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八)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7.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夯实“堡垒工程”、评星晋级长效机制,以“创百佳效能科室创百优服务标兵”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项目、“五有一好”机关党建服务品牌为载体,继续深化开展“五个好”规范化机关党支部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28.做实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建立星级评定督查考核和星级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星级党组织奖励办法。对工作不力被降星的党组织负责人从严问责。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九)着力整顿规范后进党组织。
29.运用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结果,确定相对后进的党组织,开展整顿转化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按整顿方案组织实施
30.开展“先进带后进、携手争先进”行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包整顿、结对单位帮整顿、下派第一书记抓整顿“三级整顿”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干部、结对单位与联系帮扶单位年度“双向联体”考核,做到不转化不脱钩、不撒手,确保整顿一个,转化一个,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按整顿方案组织实施
(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1.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班子成员分管领域“一岗双责”责任。逐级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落实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组织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专项述职列入“堡垒工程”、星级党组织考核评定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2.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健全问责机制,让失管必问、失责必究成为常态。着力构建党建工作有人抓、抓的实、效果好的责任落实机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一)从严加强党员管理。
33.认真落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把好党员入口关。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4.强化对党员日常言行的制度性约束,从严规范党员行为。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5.严格落实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定,每年开展1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建立与社保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做好离退休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党费缴费基数的核算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6.深入实施党员“先锋工程”,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做实党员评星定格。加大党员评星定格结果运用,在职党员年度党性分析评议为优秀等次以下的,在年度实绩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7.抓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解决失管、失联问题。畅通党员出口,从严依规处理不承担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等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二)积极发展智慧党建。
38.启动党建工作“智慧模式”,建立网络党组织体系,探索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的信息平台和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等多个互动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党的思想工作、组织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以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化、智能化、现代化,切实提高市场监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按市委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四、从严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政治性和严肃性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39.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取代党组织的领导。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0.完善党组织民主议事规则,全面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防止一言堂、会上不说会后说等现象。建立上级党组织在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1.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以及纠错纠偏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并形成长效督查机制。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2.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全面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四)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
43.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1次。发生班子成员违纪、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等情况,及时召开,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责成召开。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4.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全面提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原则性、规范性。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5.建立上级党组织指导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审核把关、会上点评提醒、会后质量评估。对质量不高的,责令重开,防止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市局党组带头开展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觉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6.实行批评意见清单和整改事项清单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整改效果接受党员群众评议监督。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五)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47、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支委会,组织开展党课教育。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不得以业务工作、趣味活动等代替“三会一课”,防止“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8.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9.市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年按照100%的比例抽查所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评星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问责。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六)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50.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期换届选举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员表达意见、参与讨论党内事务以及检举、申诉、控告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2.落实党务公开,创新运用市场监管局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高党务公开的时效性。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3.坚持“五必谈”制度,即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必谈、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必谈。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五、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整治作风常态化
(十七)持续整治“四风”问题。
5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购物卡、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作风问题典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55.经常性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检查,跟进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进作风教育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健全作风建设考评办法,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重要考核指标。推进作风整治常态化和长效化。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机关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十八)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
56.完善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联系链”;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落实党代表任期制,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7.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定时定点接待群众来访和领导干部不定期到基层监管所和重点监管领域中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8.加强对银川市市场监管局12345“一号通”二、三、四各级平台、12315、12331、12365平台群众反映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想所盼。利用互联网,探索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在线互动交流,开辟“网上走群众路线”新通道。
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办公室、举报投诉中心、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机关共青团工作,巩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机关工会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九)推进“四严机关”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和工作效能。
60.以创建规矩严格、纪律严明、作风严实、服务严细的“四严机关”为抓手,建立“智慧效能”机关工作流程智能管控机制,依托效能工作任务管理系统、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微信群、QQ群等平台,对工作任务分解、认领、发布、督导、审核、评定等全程监管,实现工作任务分配精准化、工作进度提醒及时化、工作落实跟踪精细化。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按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61.坚持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走进机关,了解评议市场监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按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62.完善机关干部行为规矩之“忌”,力促机关干部好作风、好习惯的养成和工作效能再造。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3.落实《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通过强化问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有为。
责任部门:监察室、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4.在全局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干部作风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三怕”“三缺”“三弱”问题,不断强化干部作风。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六、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二十)坚决维护执行党的纪律。
65.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6.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向局党组、机关党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局党组、机关党委请示报告。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7.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做“两面人”等行为,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行为。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十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68.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建立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9.完善落实全局系统巡察制度,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紧扣执行党的“六大纪律”,紧盯干部“庸懒散软”等作风问题开展巡察。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与年度目标责任同步
70.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约谈函询等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1.配合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按市委统一安排配合实施
72.通过“电视问政”“电视施政”“网络问政”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对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监督。
责任部门: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3.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十二)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74.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重点盯住“三方面人员”,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三不”案件。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5、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6.强化执纪审查成果运用,实行“一案四书”制度,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十三)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77.持续深化“三转”,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切实发挥“探头”和“哨兵”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双报告”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完善落实市局和分局纪检监察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实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突出问题,防止“灯下黑”。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9.坚持对纪检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自觉提升政治素质和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四)强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80.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工作职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81.各级党组织要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双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82.严格落实约谈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班子成员及分管领导要带头谈、主动谈,坚持每月报送《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登记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83.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机关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84.严格执行银川市委《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十五)严格落实党建责任考核问责。
85.强化党内各项制度的执行,梳理汇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制度实施主体和职责,加强对制度的评估和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倒逼实施主体抓落实,防止制度空转、形同虚设,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各党总支、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86.完善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87.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