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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0535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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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15 |
责任部门: | 食品生产监管科 | 发布日期: | 2017-05-15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粽子和酿皮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 |
各分局:
2017年端午节将至,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放心食用节日食品,市局决定于5月12日—5月26日开展对粽子和酿皮的快速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手段,加强对粽子和酿皮的快速检测,通过快速检测筛查问题产品,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重点
各分局组织辖区监管所以粽子、酿皮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速检测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速检测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粽子、酿皮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粽子、酿皮及预包装产品为主。
三、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抽检共安排粽子和酿皮食品快速检测各100批次,其中粽子专项4个分局各自抽检25个批次,酿皮专项兴庆区一分局和西夏分局各30批次,兴庆区二分局和金凤分局各20批次,主要检测项目均为硼砂。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快速检测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加强对监管所的督查和指导,根据辖区监管所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安排分解任务,责任到所,确保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2.各辖区监管所在开展此项快速检测工作时,务必准确填写各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表格,充分保证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及不合格食品的可追溯。自行送检的样品填写《“你送我检”食品快速检测登记表》。
3.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先采取下架或封存的措施,再按照规定的程序抽样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
4.加强信息报送。食品快速检测是我局施政承诺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布快检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向市局报送。此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5月24日前上报快速检测工作小结,内容须包括抽检批次、“你送我检”批次,合格产品批次、不合格产品批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措施等。
联系人:王 利 民 电话:5069589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