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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312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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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2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22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 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6〕7号)文件精神和银川市安委会《关于上报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相关情况的通知》(银安办发〔2017〕67号)的要求,我局研究制定《银川市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分工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我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关于上报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相关情况的通知》(银安办发〔2017〕67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遏制银川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准确把握特种设备安全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以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推进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把风险管控在分级框架下,把隐患消灭在安全事故前。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探索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预控能力,切实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打造为两道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可靠防火墙。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有效开展,保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成功建立并完善实施,现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马小龙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维琪 宁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副所长
王建新 宁夏机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副所长
成 员:张 磊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科科长
方国贤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和特
种设备稽查大队队长
陆 川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一分局局长
张 辉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二分局局长
郎随永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局长
樊荣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分局局长
李 海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伟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买锦路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张磊,成员为孙翔宇、刘 军、王玉贤、路 玲、胡 娟、孙 龙、何理臻。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开展风险辨识,指导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规范和制度,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二是进行等级评定,根据特种设备等级、使用场所、使用介质、受影响人群规模等因素,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三是有效管控风险,根据风险分级,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实施有效管控,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和重大事故隐患空间分布电子图,防止隐患的形成。四是公告警示风险,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建立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明白卡”要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五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针对本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种类,制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各种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频次和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现自查自改自
报的闭环管理。
(二)完善监管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1.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在选取重点企业作为试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明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2.对责任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县(市)分局要督促指导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分级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确定企业整体风险等级,将重大风险等级的企业纳入重点使用单位管理,将重大风险等级的特种设备纳入重点设备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确化动态监管,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3.有效管控重点区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根据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管控,有效防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三)强化部门执法能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1.依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等执法制度,各分局要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和“双随机”机制结合起来,根据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风险评级情况,升级完善“双随机”监管目录,进一步增强“双随机”机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严格完成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以及停业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2.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结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的通知》,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政策宣传融入到“六进”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以及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过程中,对特种设备风险等级划分、事故应急自救措施等安全常识等进行广泛宣传。
3.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结合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要求,配合推动企业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等级、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
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5.进一步推广电梯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将银川市电梯电子监管系统的普及推广作为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各县(市)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大力宣传,督促并协助未安装电子监管系统的使用单位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快安装电子监管系统并张贴96333标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各县(市)分局依据本通知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试点(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分局按照本辖区拥有的特种设备种类,每个种类选择1-2家特种设备典型使用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由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试点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并在实施中对制度加以完善。各县(市)分局应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开展试点企业的名单及其典型特种设备种类,上报市局特设科。
(三)归纳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分局,全面分析工作成果,梳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行情况,联系实际工作,将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的企业成功案例和对监管执法工作细则
的起草建议进行归纳整理的,上报市局特设科。
(四)推广实施(2018年11月份开始)。根据试点推广的经验,各县(市)分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学习推行,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结合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确定试点企业,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技术支撑。一是充分发挥检验机构、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为其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和辅助政府监管创造条件,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其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二是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实现审批机构、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及相关企业之间的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将企业辨识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排查出的特种设备隐患纳入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
(三)强化示范带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试点标杆企业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更多有益的实践成果。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在标杆企业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同类企业中,以点带面,提高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特种设备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构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的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有关工作。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存在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企业,及时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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